為提高全國動物疫病監測與疫情信息基礎數據的信息化應用水平,優化信息采集、統計、分析和應用流程,進一步規范信息填報制度,我中心對“全國動物疫病監測與疫情信息系統”和“全國動物疫情測報站和邊境動物疫情監測站管理系統”的報表制度進行了相應調整,擬于2012年1月正式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填報與審核時間
一全國動物疫病監測與疫情信息系統
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將本級動物疫病監測與疫情月度信息通過“全國動物疫病監測與疫情信息系統”報送至我中心。從2012年2月份開始,每月6-30/31日完成當月“動物疫病監測信息月報”和“動物疫情信息月報”的填報工作,填報期間省、地(市)級可以隨時對下級用戶上報信息執行審核操作;下月1-5日省、地(市)級完成集中審核工作,在此期間內,填報單位可以在原有填報信息的基礎上進行修改,不能進行新增信息的填報。逾期該系統填報和審核功能將自動關閉。
因受填報審核時間調整和2012年春節放假的影響,2012年1月1-15日仍按原填報時間執行,即:1月1-7日完成2011年12月“動物疫病監測信息月報”的填報工作,8-14日完成2011年12月“動物疫情信息月報”的填報工作;1月16-2月5日可同時填報2012年1月“動物疫病監測信息月報”和“動物疫情信息月報”,在此期間內,省、地(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同時完成對下級用戶上報信息的審核工作。
二全國動物疫情測報站和邊境動物疫情監測站管理系統
動物疫情測報站和邊境動物疫情監測站(以下簡稱“兩站”)的相關信息通過“全國動物疫情測報站和邊境動物疫情監測站管理系統”報送至我中心,每年填報一次。具體填報和審核時間為每年的1月1日-31日,逾期該系統填報和審核功能將自動關閉。在此期間內,各地“兩站”信息填報人員可對原有填報內容進行修改,同時補充更新上一年度相關信息,省級負責“兩站”工作的人員進行本轄區內“兩站”填報信息的指導和審核工作。
二、審核流程
“全國動物疫病監測與疫情信息系統”填報工作采取逐級審核制,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對本級填報信息負責,同時對下一級填報信息進行審核。在審核過程中,對于信息填報有誤的,上一級審核單位可采取駁回操作,填報單位根據上一級審核意見對錯誤信息進行及時更正。
三、分析評估制度
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要逐步提高對疫情監測信息的分析和應用能力,加強疫情形勢定期分析評估工作,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要按照《關于發布<2010年季度動物疫情監測總結分析報告>和<2010年度動物疫情監測總結分析報告>的通知》(疫控(監)[2010] 37 號)中相關要求,于7月15日前和翌年1月30日前,分別將上半年和全年動物疫情監測總結分析報告的正式文件和電子版報送至我中心。
四、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及時組織開展對本轄區內地市級和區縣級疫控(畜牧獸醫、衛生監督、防疫)機構的填報培訓工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培訓形式,確保培訓質量。
二各級疫控(畜牧獸醫、衛生監督、防疫)機構動物疫情監測工作的負責人和信息統計人員要增強責任意識,對本級動物疫病監測與疫情信息基礎數據進行如實填報、認真審核。為保證數據信息及時、準確,每月5日之后,系統將自動關閉上月的填報與審核功能。如存在已上報但未審核的信息,或是需要修改、補充的信息,需向我中心正式提出申請。
三半年及年度動物疫情監測總結分析報告正式文件請郵寄至: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疫情監測處(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20號樓;郵政編碼:100125);電子版通過“動物疫病監測信息月報”子系統中“信息采集”項里的“文件上傳”功能進行傳報。
四本通知的電子版和系統升級操作視頻已掛于中國獸醫網的“動物疫病監測與疫情信息專欄”的“通知公告”欄中,請各地自行下載。
五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疫情監測處 杜建 付雯
電 話:010-59194765、59194601
傳 真:010-59194711
六重慶市動物衛生監督所防疫科聯系方式
聯系人:防疫科: 龍訓婭
電 話:023-89133560
傳真:023-8913554
由于附件過大,具體事宜請聯系市動監所防疫科
附件:全國動物疫病監測與疫情信息系統用戶使用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