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雞場中需要用藥時常常采用大群投藥的方法,大群投藥通常是采用在飲水或飼料中添加所需藥物的方法進行。我們常聽說為治療某病而在飼料或飲水中添加了百分之幾或多少ppm的藥物,可是在實際生產中常不能保證雞只確實得到有效的藥物劑量,從而未能到達預期的效果。
雞只也和其他動物一樣,用藥時應按其個體體重來計算藥量。固然在飼料和飲水中加入計算好的藥物十分簡單,但有時很難滿足雞只個體的需要,這是由于這些藥物的濃度是以雞只正常的飲水量或采食量來計算的,所以這對限飼期間的種雞就不很適合。例如一只商品肉雞5周齡自由采食時,其逐日可攝入120多克的飼料,而同齡種母雞的采食量則只有一半。又如產蛋高峰期后3.5公斤體重的種母雞的喂料量160多克,僅為其自由采食量的一半。這樣,這些種雞將無法得到其預期的藥物劑量。
當暴發(fā)疾病的,發(fā)病雞只停止采食或采食量減少。這樣如將藥物加入飼料中,那些急需藥物治療的雞只卻得不到或得到少許而不足有效劑量的藥物。同時種雞在育成期的采食時間通常為半小時左右,在產蛋期也只有1-4小時,所以那些病弱而食欲不佳的雞只得不到有效的治療。
有些人為克服這個問題,采用加倍投藥的方法。可是這樣做將因健康雞只采食過量,當所用藥物毒性較大時(如呋喃唑酮和磺胺類藥物),造成嚴重的藥物中毒。
因此,對種雞而言采用飲水投藥比混飼給藥的效果要好。首先,飲水可不加任何限制或在不影響采食量的情況下稍加限制。其次,大多數病雞在無食欲時也會飲水,盡管飲水量可能較少。但有些藥物必須混拌于飼猜中投與,如抗球蟲藥或治療慢性雞霍亂的藥物等。
如一定要在飼料中投藥,計算施用劑量時必須考慮以下因素:每公斤體重的有效劑量,如:土霉素55mg/公斤體重。雞只的均勻體重。如:19周齡時種母雞的均勻體重為2公斤。每只雞逐日采食量。如:逐日95克這樣土霉素在飼料中的添加量應為:55mg×2kg/0.095kg=1158mg/kg或1158克/噸飼料
由上例中計算而得的結果為每噸飼料中應添加1158克的土霉素純粉。因市場中商品化的藥物通常僅含有一定比例的純藥,使用時應正確計算并據此相應調整。同時,因飼猜中的鈣可降低土霉素的吸收和利用,可在治療期間按每噸飼料添加13公斤的硫酸鈉以免去鈣的影響(產蛋期禁用)。這樣,經過周密計算而得的用藥方案將確保雞只攝入正確的藥物劑量,其治療結果要遠遠優(yōu)于在不同條件下對所有雞只都使用一個相同的用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