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飼料 飼料是多種病原微生物的重要傳播途徑,飼喂安全飼料,是生產安全豬肉的源頭。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應依法嚴格管理,加強監控、檢測,嚴禁使用和嚴厲查處違禁藥物。同時,要加強飼料原料的檢查和監控,禁喂霉爛變質和劇毒農藥污染嚴重的飼料。此外,開辟新型綠色安全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如種植無公害高產優質青綠飼料,使用經國家畜牧部門批準的微生物制劑、酶制劑、酸化劑、中草藥制劑和從天然植物中提取的制劑等。還應在遠離化工、農藥、河流、村莊等污染源的地方建場,飼喂無污染的飼料和飲水。我國新的《飼料衛生標準》規定了飼料、飼料添加劑產品中有害物質及微生物的允許量,飼料中的砷、鉛、氟、霉菌、黃曲霉素、鉻、汞、鎘、氰化物、亞硝酸鹽、棉酚、異硫氰酸酯、惡唑烷硫銅、六六
六、滴滴涕、總細菌數均不得超標。在微量元素中,對銅也作出了嚴格的限制。
二、飲水 飲水中有害微生物廣泛存在,且在水中生存時間較長,對飲水消毒處理非常重要。應常取水樣送有關部門進行微生物和水質檢驗,并堅持常年用漂白粉、高錳酸鉀、百毒殺等進行飲水消毒。達到畜禽飲水水質標準,使用水質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中的水色、渾濁度、總硬度、PH、溶解性總固體、氯化物、硫酸鹽、細菌學指標中總大腸桿菌數,毒理學指標中的氟化物、氰化物、總砷、總汞、銅、鉻、鎘、硝化鹽等均不得超過標準值,并不得有異味和肉眼可見物和農藥的馬拉硫磷、內吸磷、甲基對硫磷、樂果、林丹、百菌清等,確保飲水的衛生安全。
三、獸藥 當前最嚴重的問題是超量和濫用藥物。誠然,生豬一旦患病,應在明確診斷的基礎上,對癥下藥,按藥品說明書規定用量,或因某種藥物產生了一定的抗藥性稍加用量也是允許的,但所用的藥物應符合國家《獸藥典》、《獸藥規范》和《獸藥質量標準》,盡量不用或少用抗生素類藥和激素類藥。禁用假冒偽劣獸藥、麻醉藥、興奮劑、化學保定藥、骨骼肌松弛藥、未經國家畜牧獸醫部門批準采用基因工程方法生產的獸藥和未經國家農業部批準或已公布淘汰的獸藥。對于允許使用的獸藥,都應嚴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
四、環境 環境衛生安全是發展綠色生態豬養殖的重要因素。首先,應加強對豬場及周圍環境的管理,欄圈每日清掃,保持清潔衛生,通風良好,舍內外定期消毒。殺滅鼠、蠅、蚊,糞便、污物運至場外作發酵處理,殺滅糞便中的病菌、蟲卵,減少土壤污染。尿液、污水通過地下水道排至場外污水處理池,也可利用糞尿生產沼氣。其次,在運輸、屠宰、肉品加工、包裝、銷售直到家庭貯存、烹飪全過程中嚴防病原微生物的污染和注水肉,病死肉流入市場,確保消費者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