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當母豬分娩過程較慢時,有的飼養員或初學獸醫人員,為求快速分娩,喜歡用“催產素”(縮宮素)來催產。其實催產素的使用是有一定適應癥的,不能濫用,也不能超劑量使用,如果使用不當,不但催產不成,反而會造成胎兒窒息而死,母豬子宮破裂而亡,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如果出現分娩較慢的問題,不去認真分析和產道檢查,而不分青紅皂白的就注射催產素,弊多利少。輕者,造成胎兒與胎盤過早分離,或在分娩前臍帶斷裂,使仔豬失去氧氣供應,胎兒窒息死亡;重者,如果骨盆狹窄,胎兒過大,胎位不正(橫位),母豬會造成子宮破裂。因此,催產素的使用一定要慎重:
首先,確定是否難產,確定母豬是否難產,需要以下三看:
看母豬是否煩躁極度緊張;
看出生間隔是否大于45分鐘;
看母豬的腹部飽滿程度(是否還有仔豬),最后根據它產仔數來確定母豬分娩是否結束。
其次,考慮應用催產素催產
在如下三種情況下,可以考慮使用催產素催產:
在仔豬出生1~2頭后,估計母豬骨盆大小正常,胎兒大小適度,胎位正常,從產道娩出是沒問題的,但子宮收縮無力,母豬長時間有努責而不能產出仔豬時(間隔時間超過45分鐘以上)可考慮使用催產素,使子宮增強收縮力促使胎兒娩出。
在人工助產的情況下,進入產道的仔豬已被掏出,估計還有仔豬在子宮角未下來時可使用。
胎衣不下。產仔1~3小時即可排出胎衣,如果3小時以后,仍沒有排出則稱為胎衣不下,可注射催產素,2小時后可重復注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