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用量或第一天用量:要加倍,稱為突擊量。以后的用量:為維持量。
2、如發(fā)現(xiàn)中毒,應立即停藥,并供給充足的飲水,在飲水中可加0.5%~1%的碳酸氫鈉,或5%葡萄糖液;也可在飼料中加0.05%維生素K3,或在日糧中將B族維生素用量:提高1倍,如雛雞的維生素B1正常需要量為1.8毫克/千克飼料,當磺胺類藥中毒時,可加至3.6毫克/千克飼料。
3、對急性癥狀,可用注射方法給藥。如用拌料或混飲內(nèi)服,應注意攪拌均勻。用藥期間應充分供給飲水,以防止析出結(jié)晶而損害腎臟。
4、凡屬肝腎功能減退、重癥溶血、貧血,全身性酸中毒病癥,應慎用磺胺類藥物。
5、細菌對磺胺類藥有交叉耐藥性,如使用某一種磺胺藥細菌產(chǎn)生耐藥性后,不要換用其它磺胺類藥,而應換用抗生素或呋喃類藥物。
6、磺胺類藥只有抑菌作用,沒有殺菌作用。因此在治療過程中要加強飼養(yǎng)管理,提高病禽機體的防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