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瘟細胞苗與脾淋苗在技術層面都是成熟的,嚴格按照質量標準生產的兩種疫苗免疫效果(免疫原性)上應該無明顯差異。
目前我國生產的豬瘟兔化弱毒疫苗,無論是脾淋苗還是細胞苗(犢牛睪丸細胞苗、ST傳代細胞苗),甚至是乳兔苗,其生產用種毒都是兔脾淋毒,而且有嚴格的代次規定,只是到抗原生產階段分別采用家兔、犢牛睪丸細胞、ST傳代細胞,乳兔等不同易感動物或細胞組織增殖豬瘟病毒抗原而已,從免疫原性上看并無差異,所以只要配置疫苗的病毒含量相當(特別是凍干后成品的活病毒含量),這些疫苗的免疫效果,即檢測的抗體水平和臨床保護力方面應無差異。
那為什么業內對脾淋苗與細胞苗使用效果存在頗多爭論?
熱捧脾淋苗很大程度上存在企業的商業競爭和炒作的因素,認為脾淋苗好是因為存在多種免疫增強因子,實質上每頭份脾淋苗只含組織毒0.01g左右,試問能有多少免疫增強作用?我個人認為目前至多只能算機理上推測,尚需進一步的研究證實。然而,的確有一些實驗報告給出脾淋苗優于細胞苗的結果,本人認為這與現行的《獸用生物制品規程》(2000版)規定的各種豬瘟疫苗配苗和效力檢驗標準是否真正意義上的一致值得商榷。
首先,從配苗上看,《規程》規定脾淋苗每頭份取符合定型熱反應兔脾淋組織毒不少于0.01g,乳兔苗組織毒不少于0.015g,細胞苗以每1ml不低于5萬家兔感染量(RID)抗原不少于0.015ml,這三種苗抗原含量有怎樣的對應關系不明確;
其次,從效力檢驗上看,《規程》規定脾淋苗和乳兔苗都是按每頭份稀釋150倍進行兔撿或豬檢,而細胞苗則是分別稀釋750倍、300倍進行兔檢和豬檢,從此點看豬瘟細胞苗應當是優于脾淋苗和乳兔苗才對。07年國家將政府采購的豬瘟細胞苗的標準從每頭份750RID提高到7500RID后,從我們的試驗檢測和臨床跟蹤監測結果看,這樣抗原含量標準對健康豬群在合理免疫程序條件下足以有效抵御豬瘟的侵襲。
總之,要明確脾淋苗和細胞苗真正的對等或平行關系,或者現在給出它們熟優熟劣的結論為時尚早。因此,我個人認為用戶選擇質量穩定、信譽可靠的廠家生產的豬瘟細胞苗應該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