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縣成功地被國家有機認證機構認證為有機農業基地縣以來,為了進一步提高我縣有機豬養殖戶的養殖技術,根據洋縣有機農業發展中心生產規程和國家有機產品生產標準,現將有機豬養殖技術介紹如下:
一、有機豬的概念
所謂有機豬,就是根據有機產品國家標準和《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在豬的生產過程中不使用生長激素、化學色素和防腐劑等化學物質,不使用基因工程技術,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標準和有機食品技術規范要求,并經國家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認證,許可使用有機食品標志的豬。
二、豬場建設
1、有機豬飼養場應遠離交通要道(如公路、國道)、屠宰場、飼養場、水源保護區、居民區、醫院、學校、食品加工廠、藥廠及倉庫等。
2、有機豬飼養場周圍生態環境良好,自然光照充足,應避免過度的太陽輻射和風、雨、雪等侵襲;土壤無污染,質量符合GB15618-1995中的二級標準;環境空氣質量符合GB3095-1996中的二級標準和NY/T388的規定;飲用水水質符合GB5749-85的要求。
3、有機豬飼養場分區合理,包括生產區、生產輔助區和生活區。生產區和生活區必須嚴格分開;飼料庫應建于場內的常年主導風向上風處;豬場應建消毒室、獸醫室、引進種豬隔離舍、病豬隔離舍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間,位置應距離豬舍的下風50米以上。
4、豬舍屋頂采用雙坡或瓦木結構,頂高一般為2.6-3.0米,前檐高1.8-2.0米,后檐高1.6-1.8米。豬舍一般每隔3米設一個窗戶,窗戶下框距地面90-100厘米。豬舍地面要求三面高一面低,有2%-3%的坡度,采用水泥漏縫地板
三、豬只引入
1、應引入有機仔豬,引進的品種應具有較好的經濟價值和育種價值,并有良好的適應性,一般不宜有親緣關系。當不能得到有機仔豬時,允許引入常規仔豬,但仔豬不超過6周齡且已斷乳,體重不得超過25公斤,經過6個月的有機轉換期,并進行持續有機管理。每年引入常規豬的數量不能超過同種成年有機豬總量的10%。
2、允許引入常規種公豬,引入后應立即按照有機方式飼養。可以購買不處于妊娠最后三分之一時期內的母豬。但購買的母豬只有在按照有機標準飼養一年后,才能作為有機豬出售。
3、所有引入的豬都不能受到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的污染,包括涉及基因工程的育種材料、疫苗、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
4、有機豬的繁殖提倡使用自然交配和自然繁殖,允許使用人工授精技術。禁止使用胚胎移植技術,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方法育種。
四、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1、應以有機飼料進行飼養。養豬場的飼料生產基地必須符合有機生產條件。當有機飼料供應短缺時,可使用常規飼料。但常規飼料消費量在全年消費量中所占比例(以干物質計)不得超過15%,日糧中常規飼料的比例不得超過總量的25%。初乳期仔豬必須由母豬帶養,并能吃到足夠的初乳。禁止早期斷乳,或用代乳品喂養仔豬,哺乳期至少需要6周。允許使用同種類的有機奶喂養哺乳期仔豬。在無法獲得有機奶的情況下,可以使用同種類的非有機奶。
2、在有機豬生產中,提倡使用天然的添加劑,包括天然的中草藥、維生素和礦物質元素,禁止使用化學合成的各類添加劑,嚴禁添加違禁藥物。
3、在有機豬生產中所使用配合飼料中的所有配料必須獲得有機認證。添加的礦物質元素和維生素要來自天然產物,但不能含有禁止使用的添加劑或保護劑;配合飼料的營養要求及各種成分,要滿足國家相關規定的要求;配合飼料經國家相關機構測試,能夠滿足動物各生命階段的營養需求。
五、飼養管理
1、種公豬的飼養管理。種公豬應當采取限制性飼喂方式,每日定時定量飼喂,日喂三次分早、中、晚進行,每日喂量一般為2-5公斤,并及時根據公豬的年齡、體重、肥瘦程度及配種頻率調整。種公豬應單圈飼養,并加強運動和充足的光照。最適宜的溫度為18-20℃.1-2歲的青年公豬,每2-3天配種或采精一次;2歲以上的公豬每天配種一次,必要時每天配種二次,連配4-6天后休息一天;5歲以上的公豬每隔1-2天使用一次,或者及時淘汰更換。
2、種母豬的飼養管理
⑴配種母豬的飼養管理。配種母豬要合群飼養,圈養時每圈4-5頭。在每天早晨喂食后,對不發情母豬按摩乳房10分鐘左右,促使發情排卵,直至發情配種。加強運動,控制膘情,對空懷母豬的膘情適中,斷奶時理想的膘情為7-8成膘。對母豬進行嚴格的發情鑒定,按配種計劃適時配種。
⑵懷孕母豬的飼養管理。對已確定懷孕的母豬,將體重和年齡基本相近、配種時間一致的母豬編組,小群同欄飼養。母豬懷孕20天內,每頭每天喂料2.0-2.2kg,禁止喂發霉、變質的飼料,并防止母豬擠壓、打架,懷孕后20-80天內,每頭每天喂料2.2-2.5kg,懷孕最后一個月即80-110天內,應增加10%的飼料,每頭每天喂料2.5-3.0kg,臨產前1周轉入分娩母豬舍分娩欄內,做好分娩的準備工作。
⑶分娩和哺乳母豬的飼養管理。母豬進入產房前用溫水把身體清洗干凈,并用消毒液噴灑全身,產房溫度保持在17-20℃,濕度以65%-75%為宜。母豬分娩前3天要減少喂料量,只給原來量的1/3-1/2,分娩當天不喂料,第二天上下午各喂一次,每次喂料1kg左右,第三天上下午各喂1.5kg左右,以后逐漸增加,5-7天后按哺乳母豬的飼養標準喂給,每天喂料5kg左右。
3、仔豬的飼養管理
仔豬以自然乳,最好是母豬養育,斷乳日齡一般不早于40日齡。仔豬出生后一小時內要吃到吃好初乳,出生3天內,一般能自選固定乳頭,必要時人工輔助固定乳頭,把初生重小的仔豬固定在前面有乳頭,初生重大的固定在中、后面的乳頭,以保證仔豬的整齊度。仔豬出生后3-4日齡時要補鐵,也可讓仔豬拱土,尤其是紅土。出生后7-10天開始誘食補料,促使仔豬在14-20天能主動上槽采食飼料。在盡量減少豬痛苦的前提下,允許進行物理閹割,在仔豬出生后24小時內對乳牙進行鈍化處理等非治療性手術,必要時可使用麻醉劑。禁止進行斷尾、斷牙,其他沒有明顯允許采取的非治療性手術。
4、育成豬的飼養管理
育成豬舍的適宜溫度為20-22℃,濕度為65%-70%,保持圈舍清潔、干燥,飲水充足。形成小群飼養,仔豬原窩轉群。剛斷奶仔豬由自由采食改為日喂三餐,投料量為原日糧量70%,3天后再逐步增加喂量。由戶內圈養逐步過渡到戶外放養。保證按程序驅蟲、消毒和免疫注射,預防咬尾、耳等不良習慣。
5、育肥豬的飼養管理
育肥豬以戶外放養為主,占飼養時間的80%。轉群時將原圈豬按體重大小、性別、強弱分群,每群大小應視圈舍大小而定。育肥采用高能量、中蛋白日糧,保證飲水充足。控制豬舍溫度在18-22℃。一般生長期(體重20-60kg)的日增重500g以上,育肥期(體重60-100kg)700g以上,180日齡體重達到85-100kg,應及時出欄上市。
六、疾病防治
1、疫病預防
養豬場應依據《動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場實際情況,有選擇地進行疫病的預防接種工作,并注意選擇適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
2、獸藥使用
一般情況下不使用常規藥物,必須用藥治療時,根據所用藥物執行停藥期,停藥期應是規定停藥期的2倍。所用獸藥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規定》、《獸藥質量標準》、《獸用生物制品質量標準》、《進口獸藥質量標準》和《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的相關規定。所用獸藥必須來自具有《獸藥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準文號的生產企業,或者具有《進口獸藥許可證》的供應商。
3、疫病監測
養豬場應依照《動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疫病監測方案。常規監測疫病的種類至少應包括:口蹄疫、豬水泡病、豬瘟、豬繁殖與呼吸綜合癥、偽狂犬病、乙型腦炎、豬丹毒、布魯氏菌病、結核病、豬囊尾蚴病、旋毛蟲病和弓形蟲病。除上述疫病外,還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選擇其他一些必要的疫病進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