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應用一種藥物療效不佳時,就需要選擇其他的藥物進行合理的配伍。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配伍都是合理的,有些配伍使藥物的治療作用減弱,導致治療失敗;有些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強,引起嚴重不良反應;還有些配伍使治療作用過度增強,超出了機體所能耐受的能力,也可引起不良反應,乃至危害病人等。這些配伍均屬配伍禁忌。 臨床上常見的配伍禁忌 1.β-內酰胺類藥物與丙磺舒合用,可使前者在腎小管的分泌減少、血藥濃度增加、作用時間延長。因此,二者合用時,應注意減少前者的用藥劑量。 2.β-內酰胺類藥物不可與酸性或堿性藥物配伍。如:氨基糖苷類、氨基酸、紅霉素類、林可霉素類、維生素C、碳酸氫鈉、氨茶堿、谷氨酸鈉等。因此,輸液時只能用生理鹽水溶解藥物,不能用葡萄糖注射液溶解。 3.氟氯西林勿與血液、血漿、水解蛋白及脂肪乳配伍。其他β-內酰胺類藥物也應注意。 4.頭孢菌素類(特別是第一代頭孢菌素)不可與高效利尿藥(如速尿)聯合應用,防止發生嚴重的腎損害。青霉素類中的美西林也不可與其配伍。 5.頭孢西丁鈉與多數頭孢菌素均有拮抗作用,配伍應用可致抗菌療效減弱。與氨曲南配伍,在體內外均起拮抗作用,與萘夫西林、氯唑西林、紅霉素、萬古霉素等,在藥效方面不起相互干擾作用。 6.氨基糖苷類藥物不宜與具有耳毒性(如紅霉素等)和腎毒性(如強效利尿藥、頭孢菌素類、右旋糖苷類、藻酸鈉等)的藥物配伍,也不宜與肌肉松弛藥或具有此作用的藥物(如地西泮等)配伍,防止毒性加強。本類藥物之間也不可相互配伍。 7.大環內酯類藥物可抑制茶堿的正常代謝。兩者聯合應用,可致茶堿血濃度的異常升高而致中毒,甚至死亡,因此聯合應用時應進行監測茶堿的血濃度,以防意外。此外,本類藥物對酸不穩定,因此,在5%-10%葡萄糖輸液500ml中,添加維生素C注射液(含抗壞血酸鈉1g)或5%碳酸氫鈉注射液0.5ml使pH升高到6左右,再加紅霉素乳糖酸鹽,則有助穩定。另外,β-內酰胺類藥物與本類藥物配伍,可發生降效作用;與口服避孕藥合用,也可使之降效(因本類藥物可阻撓性激素類的腸肝循環)。克拉霉素可使地高辛、茶堿、口服抗凝血藥、麥角胺或二氫麥角胺、三唑侖均顯示更強的作用,對卡馬西平、環胞霉素、己巴比妥、苯妥英鈉等也可有類似的阻滯代謝而使作用加強。本類藥物與β-內酰胺類藥物配伍,一般認為可發生降效作用。此外,氟喹諾酮類也可抑制茶堿的代謝。 8.去甲萬古霉素與許多藥物可產生沉淀反應,因此含本品的輸液中不得添加其他藥物。克林霉素不宜加入組成復雜的輸液中,以免發生配伍禁忌;此外,本類藥物與紅霉素有拮抗作用,不可聯合應用。磷霉素與一些金屬鹽可生成不溶性沉淀,勿與鈣、鎂等鹽相配伍。 9.抑制腸道菌群的藥物可抑制柳氮磺吡啶在腸道中的分解,從而影響5-氨基水楊酸的游離,有降效的可能,尤以各種廣譜抗菌藥物為甚。 10.呋喃妥因與萘啶酸有拮抗作用,不宜合用。呋喃唑酮有單胺氧化酶抑制作用,可抑制苯丙胺等藥物的代謝而導致血壓升高;使用本品期間,食用含多量酪胺的食物,也可有類似反應。 11.堿性藥物、抗膽堿藥物、H2受體阻滯劑均可降低胃液酸度而使喹諾酮類藥物的吸收減少,應避免同服。利福平(RNA合成抑制藥)、氯霉素(蛋白質合成抑制藥)均可使本類藥物的作用降低,使萘啶酸和氟哌酸的作用完全消失,使氟嗪酸和環丙氟哌酸的作用部分抵消。 12.克林霉素與紅霉素有拮抗作用,不可聯合應用,也不宜組成復雜的輸液。 13.四環素類避免與抗酸藥、鈣鹽、鐵鹽及其他含重金屬離子的藥物配伍,以防發生絡合反應,阻滯四環素類的吸收。牛奶也有類似的作用。 14.磺胺類不宜與含對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藥(如:普魯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以免降效。 15.多粘菌素B與其他有腎毒性或神經肌肉阻滯作用的藥物不可配伍,以防意外。 16.對氨基水楊酸鈉忌與水楊酸類同服,以免胃腸道反應加重及導致胃潰瘍。此外,本品可干擾利福平的吸收,同時應用應間隔6-8小時。 17.酮康唑和異曲康唑的吸收和胃液的分泌密切相關,因此不宜與抗酸藥、抗膽堿藥 18.多沙普侖禁與堿性藥合用;慎與擬交感胺、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合用。 19.嗎啡禁與氯丙嗪注射液合用。哌替啶不宜與異丙嗪多次合用,以免發生呼吸抑制;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合用可引起興奮、高熱、出汗、神志不清。芬太尼也有此反應。 20.阿司匹林與糖皮質激素合用可能是胃腸道出血加劇,應禁止配伍;與布洛芬等非甾體抗炎藥合用使后者的濃度明顯降低,也不宜合用;與堿性藥配伍,可促進本品的排泄而降低療效,不宜合用。 21.抗抑郁藥不宜與MAOI合用。因二者作用相似,均有抗抑郁作用,合用時必須減量應用。另外,也不宜與擬腎上腺素類藥物合用。抗抑郁藥可增強擬腎上腺素藥的升壓作用。 22.曲馬朵忌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因二者作用相悖,相互抵消。 23.左旋多巴禁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麻黃堿、利血平及擬腎上腺素藥合用。卡比多巴不宜和金剛烷胺、苯扎托品、丙環定及苯海索合用。 24.溴隱亭忌與降壓藥、吩噻嗪類或H2受體阻滯劑合用。 25.卡馬西平與苯巴比妥、苯妥英鈉合用時,可加速卡馬西平的代謝,使其濃度降低;而煙酰胺、抗抑郁藥、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異煙肼、西咪替丁等藥均可使卡馬西平的血藥濃度升高,使之易出現毒性反應。此外,抗躁狂藥鋰鹽、抗精神病藥硫利達嗪與卡馬西平合用時,易致本品出現神經系統中毒癥狀。卡馬西平也可減弱抗凝血藥華法林的抗凝作用。而與口服避孕藥合用時,可發生陰道大出血及避孕失敗。故合用時應特別注意。 26.丙戊酸鈉可抑制苯妥英鈉、苯巴比妥、撲米酮、氯硝西泮的代謝,易使其中毒,故在合用時應注意調整劑量。 27.苯巴比妥為肝藥酶誘導劑,因此可使雙香豆素、氫化可的松、地塞米松、睪丸酮、雌激素、孕激素、口服避孕藥、氯丙嗪、氯霉素、多西環素、灰黃霉素、地高辛、洋地黃毒甙及苯妥英鈉等藥合用時代謝加速療效降低;也可使在體內活化的藥物作用增加,如環磷酰胺等。其他的肝藥酶誘導劑(如:別嘌呤醇、乙胺碘呋酮、氯霉素、氯丙嗪、西咪替丁、環丙沙星、右丙氧芬、地爾硫卓、乙醇(急性中毒時)、紅霉素、丙米嗪、異煙肼、酮康唑、美托洛爾、甲硝唑、咪康唑、去甲替林、口服避孕藥、羥保泰松、奮乃靜、保泰松、伯氨喹、普萘洛爾、奎尼丁、丙戊酸鈉、磺吡酮、磺胺藥、硫利達嗪、甲氧芐啶、維拉帕米等)也有此反應。而肝藥酶抑制劑(如:巴比妥類(苯巴比妥為最)、卡馬西平、乙醇(慢性酒精中毒者)、氨魯米特、灰黃霉素、氨甲丙酯、苯妥英、格魯米特、利福平、磺吡酮(某些情況下起酶抑作用)、奧美拉唑、蘭索拉唑等)恰好相反。 28.普萘洛爾不宜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否則,作用減弱。 29.噻嗎洛爾滴眼時可被吸收而產生全身作用,故不宜與其他β受體阻滯劑合用。 30.維拉帕米不宜與β受體阻滯劑合用,否則,會產生低血壓、心動過緩、傳導阻滯,甚至停搏。 31.在應用強心甙期間,忌用鈣注射液、腎上腺素、麻黃堿及其類似藥物。因這些藥物可增加其毒性。此外,利血平可增加其對心臟的毒性,也應警惕。由于這類藥物脂溶性高,主要在肝臟代謝,故在和肝酶誘導劑或抑制劑合用時,應注意調整劑量。 32.像去甲腎上腺素這類以強堿弱酸鹽形式應用的藥物,避免和堿性藥物配伍,否則,會產生沉淀。 33.乙酰半胱氨酸能增加金制劑的排泄;減弱青霉素、四環素、頭孢菌素類的抗菌活性,故不宜合用。必要時可間隔4小時交替使用。 34.可待因類中樞鎮痛藥與中樞抑制藥合用,可產生相加作用。 35.右美沙芬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可致高燒、昏迷,甚至死亡。 36.麻黃堿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可引起血壓過高。 37.酮替芬與口服降糖藥合用,少數患者可見血小板減少,故二者不宜合用。 38.西咪替丁不宜與抗酸劑、甲氧氯普胺合用,如必須合用,應間隔1小時。此外,也不宜與茶堿、苯二氮卓類安定藥、地高辛、奎尼丁、咖啡因、華法林類抗凝藥、卡托普利及氨基糖苷類藥物配伍。 39.酶類助消化藥不宜與抗酸劑合用,否則,使其活性降低。 40.胃動力藥(多潘立酮、西沙必利)不宜與抗膽堿藥合用,作用相互抵消。 41.思密達可影響其他藥物的吸收,如必須合用時,應在服用本品前1小時服用其他藥物。 42.鐵劑不宜與含鈣、磷酸鹽類、鞣酸的藥物及抗酸劑和濃茶合用,否則,可形成沉淀,影響其吸收;與四環素類合用,可相互影響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