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漏縫或部分漏縫地板的豬舍
符合1994年家畜福利管理條例與EU 91/630標準
飼養(yǎng)密度
活體重
(Kg) 總空間的最低要求
(m2) (平方英尺)
<10 0.15 1.6
<20 0.20 2.2
<30 0.30 3.2
<50 0.40 4.3
<85 0.55 5.9
<110 0.65 7.0
>110 1.00 10.8
秸稈墊料育成系統(tǒng):建議每95kg活體重1.4 m2(15平方英尺)
一頭100kg的豬需要0.93 m2(10平方英尺)的空間才不致和別的豬挨在一起 - 這一點在炎熱的環(huán)境下需要保證。
公豬
成年公豬的飼養(yǎng)空間地板面積不應低于7.5 m2(81平方英尺),歐洲標準為6 m2(64.4平方英尺)。
公豬生活和飼養(yǎng)的欄位面積不應低于10 m2(108平方英尺),寬不應低于2.5m(8英尺)。
公豬欄隔斷的高度不應低于1.5m(4英尺11英寸)。
經(jīng)產(chǎn)母豬和后備母豬
為了提高發(fā)情檢測的效果,建議地板面積采用2.8 m2(30平方英尺)。
其它情形下最低空間建議為2 m2(22平方英尺)。
分娩欄
分娩欄周圍的仔豬區(qū)應為300mm(12英尺)寬。
加熱墊面積至少0.6 m2(4 x 1.5英尺)。
產(chǎn)箱地板面積應保證4.5 m2(48平方英尺)。
舍外飼養(yǎng)
每公頃12-25頭母豬(每英畝6至10頭)。
可細分為:
每公頃配種區(qū)33頭、干奶27頭、分娩19頭。
豬只的轉移
運輸密度235 kg/ m2。這是EU 95/29對100kg豬的要求。
肉品與家畜委員會規(guī)定的是281 kg/ m2。裝豬臺坡度建議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