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動物基礎免疫。重點抓好規模養殖場的家禽免疫,及時抓好漏免、新補欄以及免疫抗體水平達不到有效保護家禽的補免,落實監管獸醫巡回監管責任制,抓緊進行散養戶畜禽補充免疫,確保散養戶飼養動物的抗體水平處于有效保護狀態。
二是加強消毒滅源工作。對養殖場所進行全面消毒;指導規模養殖場、屠宰場、畜禽產品加工等場所嚴格落實消毒制度,確保真正達到消毒效果。
三是加強疫情監測和報告。重點做好養殖大戶、養殖密集區的測報工作。一旦發生疫情,迅速采取措施,按規定程序及時上報,迅速撲滅疫情,杜絕疫情擴散和蔓延。
四是扎實抓好產地檢疫。嚴格產地檢疫管理,規范產地檢疫操作,確保我轄區動物及動物產品質量安全。
五是嚴格抓好屠宰檢疫。加強對駐場檢疫人員的配備和管理,進場動物必須持有有效檢疫合格證明;加強宰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監督屠宰場做好無害化處理工作。
六是加強流通環節監管。進一步加強動物及其產品養殖、屠宰、經營、運輸、貯藏等環節的監管工作,做到監管工作的制度化、經常化。在春節期間集中開展一次對養殖、屠宰、集貿市場、肉品專賣店等場所的專項檢查活動,對未按規定申報檢疫、經營運輸動物及動物產品未附有檢疫證明以及販賣病死動物及動物產品等違法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理,消除隱患,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