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戰役中,實現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早已成為題中應有之義。特別是隨著肉蛋奶在老百姓日常飲食中所占比例的提高,解決這一課題已迫在眉睫。國家相關部門先后出臺文件,要求力爭到2020年基本解決大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問題。記者在6月13日由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主辦,中國農業機械化協會畜牧分會、山東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承辦的畜牧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與裝備應用培訓班上了解到,無論是國家政策,還是畜禽廢棄物利用裝備試驗鑒定能力以及借鑒利用國外經驗方面,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步伐正在加快。
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迫在眉睫
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是畜牧業綠色發展的重中之重,但現如今我國畜禽養殖污染問題愈發突出,有40%糞污資源沒有得到有效利用,造成資源浪費。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相關政策存在農牧結合不緊密,責任不清;技術模式不成熟、不完善,監管不嚴;畜禽養殖與資源承載能力不匹配,利用不暢等問題。農業農村部畜牧司畜牧處主任科員周曉鵬表示,要解決這一問題,一是要建立畜禽規模養殖場直聯直報系統,堅持完善畜禽養殖污染監管制度。健全畜禽類糞污還田和檢測體系,完善畜禽規模養殖場污染物減排核算制度,制定畜禽養殖糞污土地承載能力測算方法,畜禽養殖規模超過土地承載能力的縣要合理調減養殖總量。二是要建立屬地管理責任制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負總責。落實規模養殖場主體責任制度,切實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設污染防治配套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行,或委托第三方進行糞污處理,確保糞污資源化利用。三是要構建種養循環發展機制,推動建立畜禽糞污等農業有機廢棄物收集、轉化、利用網絡體系,鼓勵在養殖密集區域建立糞肥集中處理中心,探索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機制。
不僅是養殖糞污對土壤和水體造成污染,病死動物造成的環境破壞也同樣嚴重。我國是肉食消費大國,僅生豬養殖量就達7億多頭,每年病死豬在1億頭以上,如不進行有效處置,將會對我國生態環境造成極大污染。廣東省現代農業裝備研究所副院長馬志光就我國目前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刻的剖析。據他介紹,我國部分養殖場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不規范,選址不合適、掩埋不深、消毒不嚴、處理不徹底,極易對周邊環境和地下水源造成污染,也給動物疫病防控留下隱患。并且養殖場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方式落后,缺少無害化處理設施和大規模的集中處理設備。
馬志光表示,國外對病死畜禽的處理經歷了提煉工業油脂、焚燒、現代生物工程處理3個階段。目前現有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主要方法有焚燒法、化制法、高溫法、深埋法、硫酸分解法、發酵法6種。國外整個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全程皆有相應的監管法規進行制約,按照畜禽死亡的原因嚴格區分,國外體系健全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方式值得我國學習借鑒。面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問題,唯有基層加強監管、企業加大投入、政府大力扶持三管齊下才能盡快解決我國當前的困境。
畜禽廢棄物利用裝備試驗鑒定能力將擴展
我國現有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裝備主要分為糞污收集、糞污處理、糞污施用三類機種,隨著國家高度重視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從事這些裝備生產的企業數量不斷增加,行業發展增速較快。但多年累積的環保問題成為制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發展的剛性約束,規范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裝備生產制造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也相對缺乏,企業生產出的產品差異大,質量參差不齊,缺乏有序競爭,因此嚴格把控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裝備試驗鑒定規范勢在必行。
農業農村部農機試驗鑒定總站鑒定一室副主任張建在培訓班上透露,針對部分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機具暫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困境,今年鑒定總站將把撒肥機、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等產品列入中國農機化協會團體標準制定計劃,并對《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以下簡稱《鑒定辦法》)中該品種機械進行研討修訂。此舉將打通團體標準向行業標準、國家標準轉化的途徑,通過提升產品質量加強監管,帶動上下游產品的銜接,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目前,具備鑒定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相關機具的機構較少,試驗鑒定供給嚴重不足。農機鑒定總站今年將申請撒肥機、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等產品資質認定擴項,從而帶動省級鑒定機構增強鑒定能力,擴大鑒定范圍,增加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機具試驗鑒定的有效供給。張建介紹,隨著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開展,農業結構調整和綠色發展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質、高效邁進,對新型農機產品需求日漸旺盛。現行《鑒定辦法》將農機鑒定分為推廣鑒定、選型鑒定、專項鑒定三種,但鑒定對象主要是已有推廣應用基礎的成熟產品,缺乏對創新產品鑒定的制度性安排。即將進行的《鑒定辦法》的修訂主要是打破制度障礙,為新產品鑒定創造渠道并提供技術支撐,使其享受國家的農機補貼政策。《鑒定辦法》將在以下幾個主要方向進行修訂:一是修訂鑒定分類和內容,暢通創新產品鑒定渠道。二是修訂鑒定內容和證書管理方式,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三是修訂鑒定分級、分工,避免交叉重復。四是修訂鑒定機構服務和監督內容,落實政事分開。五是刪除了不必要和與鑒定工作無直接關系的條款。
國際經驗為我國畜禽廢棄物利用鋪開前路
同屬畜牧業發展大國,德國和荷蘭在畜禽糞肥資源處理和利用上有很多先進的經驗方法,值得我國學習和借鑒。荷蘭畜禽發展階段與中國目前發展階段有很大的相似性,荷蘭雖然國土面積小、人口少,但農業密集程度強,是全球第二大農產品出口大國,其中主要出口的農產品為乳制品和肉制品,每年大約有1010億美元的出口量,是我國1.6倍,每年糞污產生量將近6860萬噸。為解決糞污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從1970年起,荷蘭開始不斷立法,規范畜禽養殖糞污的排放和處理。荷蘭政府逐步引導農民和大眾意識到過量的肥料對環境造成影響,相繼設立推行豬、家禽和奶牛限額生產權,化肥生效、糞肥生產權,并在1990年開始實施土壤保護法,限制使用化肥。經過40余年的不懈努力,荷蘭最終建成肥料施用標準:根據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壤條件及莊稼類型,規定氮和磷酸鹽的最高施用量;僅允許在生長季施用,禁止在凍土或覆雪的土壤中施用;只允許采用低排放技術的施肥。該施用標準通過法規強制實施,要求畜牧業生產的糞肥和莊稼必須在政府進行注冊,并從2014年開始,強制處理過量糞肥。
在推行這些法律規定的同時,荷蘭政府針對糞污處理技術的發展及農戶學習運用這些技術成立了專項基金,并鼓勵研發處理方式創新,在融資提升管理模式上也作出了一定程度的補貼和減稅的支持。因此荷蘭的糞污處理技術及相關設備生產都取得了很大程度的突破。
相比較于荷蘭在法律法規上規范畜禽廢棄物利用,以精準著稱的德國更多的是從技術及研究上做出創新。德國有液體糞肥和固態糞肥兩種撒播方式,相較于固態糞肥,液態糞肥施撒均勻度遠遠超過固態,但儲存成本高昂,施放量也較難掌控,一旦過量就會造成環境污染。固態糞肥則是相反,雖然固體糞肥成塊,撒播還田后不如液態營養成分均勻,但其儲存費用相對較低,且可很快地建立腐殖層,快速提升土地肥沃程度。
德國福林格農業機械公司亞太銷售總監SebastianSmija根據在中國多地考察得出結論:“中國農場土地面積大,糞肥撒播量需求也相對較多。建設固態糞肥收集運輸裝置投入較少,且運用固態糞肥撒播設備的難度也相對簡單,推廣固態糞肥撒播設備更適應中國國情。固態糞肥撒播均勻度很難控制,因此固態糞肥拋灑設備怎樣將固體糞肥在縱向和橫向撒播上保持較好的均勻度是設備制造企業必須要攻破的一個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