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有明顯的公益性特征,關乎國家的生態安全、公共衛生安全、食品安全、養殖業生產安全。近年來,全國各地積極探索,將養殖保險與無害化處理聯結起來,特別是將無害化處理作為養殖保險理賠的前置條件,結合自身實際,探索建立了養殖保險與無害化處理聯動的多種典型模式。通過行政、法律、保險、經濟等手段組合發力,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導、企業運作、保險聯動、多方受益”的聯動機制,使“養殖場戶得實惠、保險公司得市場、無害化處理得效益、地方政府得政績”的多方受益格局逐漸顯現。
養殖場(戶)得實惠
保費有補貼。能繁母豬保險或者育肥豬保險,養殖戶所繳納保費為全額保費的15%~20%,其中山東省青島市、河南省濟源市均為20%,浙江省衢州市龍游縣為15%,其他費用由各級財政補貼。
緩解資金壓力。保險公司建立保險理賠一卡通賬戶。如符合賠付條件,7個工作日內就賠款到賬。而對于損失較大、亟需恢復生產的情況,保險公司及時啟動大災理賠應急預案,保證當日理賠資金到位,確保受損農戶快速全額領到保險賠償金,迅速恢復生產。一卡通賬戶減少了中間環節,理賠更快捷,一定程度降低了養殖者的損失,緩沖了資金壓力。同時養殖者還利用保單作抵押申請銀行貸款,改善生產條件,擴大生產規模。
規范免疫行為。保險的推動反向促進了免疫水平的提高。對未按規定實施強制免疫、建立免疫檔案、佩戴畜禽標識、上傳免疫信息的養殖(場)戶,督促其限期整改后再保險。此做法切實規范了基層防疫行為,使養殖戶由“模糊防疫”向“規范防疫”轉變。
規范了無害化處理行為。投保動物死亡后,保險公司接到養殖戶報案,即通知轄區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共同到現場對死亡動物進行身份確認、死因鑒定、保險定損,監督養殖戶將病死動物裝入專用運輸車集中運輸到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廠集中處理。此機制有效降低了養殖(場)戶亂丟亂棄病死動物的風險,降低了養殖者無害化處理成本,規范了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行為。
保險公司得市場
養殖保險收益。通過與政府協作開展養殖業保險,保險公司獲得大量客戶,借助獸醫體系中央到鄉村的隊伍體系,節省大量組織成本、人力成本,彌補了保險公司在鄉村,尤其是僻遠鄉村保險隊伍不足的缺陷。保險公司在支出保費后,與無害化處理廠的聯動,減少了組織病死動物處理的費用。保險公司獲得政府財政補貼,基本上能夠保本微利,更增強了持續做好養殖業保險工作的信心和決心。
農村市場收益。開拓了農村市場,擴大了業務范圍。許多養殖場(戶)在購買了某公司的養豬保險后,通常還會選擇同一公司的機動車輛保險、家庭財產保險等商業保險。雖然養殖保險保本微利甚至略有虧損,但是保險公司占領了更大的農村市場,總體上仍盈利。
無害化處理得效益
?無害化處理廠與政府緊密合作,屬于政府公共職能購買社會服務的范圍,在資金投入、征地用地、原料來源、產品銷售等方面均得到政府不同程度的扶持。此外,經過各種工藝處理的動物尸體,可以產生生物油脂、生物質炭、有機肥料等產品,產生直接的經濟效益。隨著無害化處理工作的規范、深入開展,處理的家畜、家禽、實驗動物、伴侶動物等種類增多,無害化處理廠的經濟前景比較樂觀。
地方政府得政績
提升動物疫病防控能力。在無害化處理和保險聯動過程中,地方政府能夠及時掌握轄區內動物死亡情況,并通過無害化處理對動物疫情進行預警預報。如:浙江龍游縣確定的動物死亡率15%和賠付率75%的預警;河南濟源市“一天一短信、一周一現場、一月一例會”的工作制度。這對集中解決普遍性和苗頭性問題,全面提升動物疫病防控能力和防疫質量,有效降低畜禽的發病率和死亡率,防控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風險預測起到了重要作用。
提升社會治理能力。死亡動物理賠價格遠超過違法上市價格,因而使養殖戶由被動接受監督變為自覺遵紀守法,由此截斷了病死動物亂扔亂棄和違法上市而引起的疫病傳播,保證了畜產品質量和公共衛生安全。官方獸醫駐無害化處理廠制度的建立,杜絕了無害化處理廠違規操作,亂丟亂棄現象。開展養殖業保險工作,可爭取到上級配套資金,加大對畜牧業的支持力度。建立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是各級政府當前一段時間內保證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內容,無害化處理和政策性保險的聯動有效地促進了長效機制的建立,推動了生態環境凈化、豬肉市場凈化、養殖行為凈化。通過保險理賠和無害化處理數據,地方政府可實時掌握區域內動物疫病情況,提高監管能力,預防重大動物疫病,維護畜牧業生產安全。
提升獸醫隊伍穩定性。全國村級防疫員隊伍普遍存在老齡化嚴重、知識層次低、專業技能差等現狀,多是由于待遇低、保障差、職業吸引力不足造成的。通過無害化處理和政策性保險工作的推動,基層防疫人員參與生豬保險,協助保險公司開展清查、登記、保費收繳、死亡鑒定等工作,接受保險公司按規定支付的報酬,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基層防疫人員的收入,穩定了基層防疫隊伍,推動了基層防疫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