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農業(水)局:
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的通知》(農辦醫﹝2018﹞26號)和省農委關于印發《貴州省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為切實提升屠宰標準化水平,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推行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化建設,市農委制定了《貴陽市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抓緊組織實施。
2018年8月23日
貴陽市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進全省生豬屠宰行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切實提升生豬屠宰標準化水平,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并為國家全面實施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創造條件、奠定基礎。根據《貴州省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實施方案》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工作的通知》(農辦醫〔2018〕26號)的有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建設目標
2018—2020年,按照質量管理制度化、廠區環境整潔化、設施設備標準化、生產經營規范化、檢測檢驗科學化、排放處理無害化的標準總體要求,以實施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為著力點,在全市創建2-3家生豬屠宰標準化廠(以下簡稱“標準廠”),同時向省農委推薦2家全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廠(以下簡稱“示范廠”),進一步帶動全市生豬屠宰廠標準化建設,提升全市生豬屠宰標準化水平。
二、創建條件
申報企業應具備以下四個基本條件:
(一)依法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排放污染物許可證。
(二)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無違法行為。
(三)近兩年未發生肉品質量安全事件和安全生產事故,未發生重大動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
(四)上年度屠宰量2萬頭以上。
三、創建標準
參加創建的生豬屠宰廠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農業農村部《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規范》(另發)要求,加強從生豬進廠到產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安全控制,并達到以下要求。
(一)標準廠建設標準
1.質量管理制度化。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制定生豬屠宰全過程質量管理制度,建立生豬入廠查驗登記、待宰靜養、肉品品質檢驗、“瘦肉精”等風險物質檢測、屠宰加工過程質控、產品出廠、無害化處理、人員管理、安全生產管理等制度。二是制度落實到位,所屠宰生豬主要來自屠宰廠自有養豬場和(或)簽約養豬場,嚴格落實生豬入廠到產品出廠各項管理制度,加?a >咳嗽焙桶踩芾懟H親匪菁鍬伎剎椋浞衷擻孟執畔?a >技術,建立完備的記錄制度和追溯體系,及時、規范、真實、準確地記錄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確保從生豬進廠到產品出廠各環節有效追溯。
2.廠區環境整潔化。一是選址合理,選址和布局符合動物防疫要求,遠離受污染水體和污染場所。二是建設規范,屠宰車間布局與建設應當符合生產工藝流程和衛生要求。三是門面整潔,廠區干凈,道路和場地硬化,綠化到位。四是環境衛生,生產區與非生產區(工作區)劃分明顯,清潔區與非清潔區嚴格分隔,人流物流互不干擾,垃圾、廢棄物存放與處理符合相關要求,廠區定期除蟲滅害、清潔消毒。
3.設施設備標準化。一是布局合理,設有待宰、隔離、急宰、無害化處理等場所,廠區和屠宰車間的設計布局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空間和面積滿足生產要求。二是設施完善,配備給排水、清洗消毒、溫度控制、通風、照明、倉儲等基礎設施,以及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生產設施、檢疫檢驗設施、無害化處理設施、安全生產設施,做到合理安裝、運轉正常。建立視頻監控系統,安裝在線視頻監控設備,并與縣級以上監管部門聯網運行。三是設備達標,配備符合標準的生產設備,并按工藝流程有序排列,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4.生產經營規范化。一是工藝合理,屠宰生產線各環節運行協調順暢,屠宰全過程屠體、胴體、肉品和副產品不著地。二是操作規范,嚴格按照相關規程規范開展屠宰操作和肉品品質檢驗操作。屠宰過程符合肉品質量和衛生管理要求,實施有效的微生物污染、化學污染和物理污染控制。三是品牌經營,創建自有肉類品牌,具備分割包裝等深加工能力,配有專用的肉品運輸車輛,具有完善的產品銷售渠道和肉品配送體系。四是消毒徹底,屠宰、檢驗過程中使用的器具、設備,嚴格按照標準規定進行清洗消毒。
5.檢測檢驗科學化。一是裝備齊全,建有一定規模的檢測檢驗實驗室,配備常用檢測檢驗設施設備,使用藥劑安全存儲、定期更新,具備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理化、生化及獸藥殘留檢測檢驗能力。二是體系健全,推行屠宰環節肉品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根據屠宰環節肉品質量安全風險狀況開展檢測檢驗。具備完善的以危害分析和預防控制措施為核心的肉品質量安全控制體系,按照國家規定開展“瘦肉精”、水分含量等相關項目檢測。三是人員合格,配備與屠宰規模相適應,且經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質檢驗人員。
6.排放處理無害化。一是流向科學,生豬屠宰廠副產品及廢棄物流向不對產品和周圍環境造成污染。二是排放達標,污水、廢氣等污染物排放指標符合環保要求。三是處理無害化,嚴格按標準對污物、廢棄物、病害豬及病害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理方法規范,防止散布病原、污染環境。
(二)示范廠建設標準
在達到標準廠建設標準要求的基礎上,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信息化體系健全,動物檢疫合格證實現電子出證。
2.建設自有肉類品牌。
3.具備分割包裝等深加工能力。
4.配有專用的肉品運輸車輛,具有完善的產品銷售渠道和肉品配送體系。
5.具備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理化、生化及獸藥殘留檢測檢驗能力。
6.具備完善的以危害分析和預防控制措施為核心的肉品質量安全控制體系,按照國家規定開展水分含量等相關項目檢測。
四、申報與確定
(一)企業自愿申報。符合上述建設條件的生豬屠宰廠,按照自愿原則申請參加標準化建設,填寫標準廠或示范廠申請表(見附件1),經縣、市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逐級上報至省農委。
(二)確定入圍名單。省農委根據當地生豬屠宰產業發展規劃和屠宰資格清理情況,擬定入圍參加全國示范廠創建的屠宰廠名單。
(三)自評材料準備。已擬定入圍標準廠和示范廠創建的生豬屠宰廠按照農業農村部《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規范》《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驗收標準》(另發)要求開展相關建設完善工作,準備相關文檔、影像等資料,并開展自評。
(四)申請省級驗收。自評合格后,相關屠宰廠撰寫標準廠或示范廠創建自評報告(自評報告提綱見附件2),填寫標準廠或示范廠創建驗收申請表(申請表見附件3),逐級上報至市農委和省農委提交驗收。
(五)推薦報送。市農委和省農委及時組織驗收組,按照農業農村部《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驗收標準》對相關屠宰廠進行驗收,將驗收結果和相關材料報送農業農村部。
(六)部級審查驗收。農業農村部組織對各地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必要時開展現場抽查核驗,召開專家評審會議擬定示范廠建議名單,在全國畜禽屠宰行業管理網公示7天無異議后,按程序報批,統一發布示范廠名單。
(七)證書標牌頒發。省農委按照農業農村部發布示范廠名單及證書標牌統一樣式,自行制作并頒發示范廠證書和標牌。
五、進度安排與任務分工
(一)進度安排
1.宣傳動員(2018月7月)。20l8年7月起,各區(市、縣)廣泛開展宣傳活動,為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2.企業申報(2018年8月31日前)。各地要幫助生豬屠宰廠按程序完成申報工作。并按時上報至市農委,逾期不報視為放棄。
3.確定入圍名單(2018年9月30日前)。省農委根據產業布局及資格清理情況確定入圍名單(5家),并通知入圍企業。
4.企業自評(2019年5月31前)。入圍屠宰企業按照要求開展自查,查缺補漏,完成自評材料和申請驗收。
5.省級驗收(2019年6月30日前)。省農委組織專家組對入圍企業開展驗收。驗收合格后向農業農村部推薦報送。
6.部級驗收(待定)。農業農村部委托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各地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開展現場抽查核驗和專家評審。
7.證書標牌頒發(待定)。根據農業農村部發布示范廠名單,制作頒發證書標牌。
8.經驗總結。2020年7月,省農委完成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總結報告,并報送農業農村部。
(二)任務分工
省農委負責按照農業農村部的要求組織實施全省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工作,組織驗收示范廠,各縣、市(州)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工作,切實做好示范廠的推選、指導、初驗,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轄區內生豬屠宰廠標準化建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將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標準化建設作為今后一段時期生豬屠宰管理工作的重點,切實強化領導,進一步細化方案,加強宣傳和引導,確保建設工作落實有力,推動有序,落地見效。各區(縣、市)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持續強化對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的組織領導。
(二)做好組織申報。各地要廣泛宣傳發動,充分調動轄區內生豬屠宰企業申報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加大政策扶持。各地要積極主動向政府領導匯報,加強部門溝通協調,提請政府和相關部門加大對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工作的支持力度,積極爭取扶持政策,助推生豬屠宰行業轉型升級。對被授予“生豬屠宰標準化廠”和“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廠”榮譽的企業,要優先重點扶持。
(四)加強動態管理。各地要加強對標準化示范企業的后續管理和監督,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失信以及不符合標準建設要求的,查實后要及時上報,摘除標準化標牌,取消示范企業稱號,并向社會公布。
(五)做好信息報送。各區(縣、市)要指定專人負責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的信息報送工作。對于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過程中好的經驗做法,以及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報送市農委。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創建申請表務必于2018年8月31日前報送我處。
附件:1. 貴陽市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廠創建申請表
2. 貴陽市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廠創建自評報告提綱
3. 貴陽市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廠創建驗收申請表
4.貴陽市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驗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