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堅決清理餐廚剩余物(泔水)飼喂生豬行為的緊急通知》(桂農業電【2019】2號)文件并結合非洲豬瘟防控要求,2月25日—3月1日,南丹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組織執法人員再次對轄區內養殖場進行逐一排查。
在排查中,執法人員發現位于城關鎮車馬社區一養豬場內有約0.5噸的餐余物(泔水),豬圈外幾個大桶內盛放著面條、青菜等餐余物。執法人員立即對當事人李某進場立案調查。經調查,該養豬場當前飼養生豬170余頭,李某在已經收到《南丹縣生豬養殖場(戶)防控非洲豬瘟告知書》,并簽訂了《不使用餐廚剩余物(泔水)飼喂生豬承諾書》,明知使用泔水飼喂生豬屬于違法行為的情況下,仍然從一些酒店調運泔水飼喂生豬。按有關規定,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李某作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立即停止使用餐廚剩余物(泔水)飼喂生豬。
據統計,此次行動共排查生豬養殖場108個。下一步,執法人員繼續跟蹤監督這些養殖場,對違反泔水管理規定的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堅決杜絕非洲豬瘟病毒通過泔水向養殖環節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