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縣法院執行局干警前往該縣鳳鳴鎮清江村某養豬場,強制執行一起追償權糾紛案。當執行干警遇見橫沖直撞的生豬,一出勇斗生豬的好戲上演了。
2018年4月,云陽法院判決劉某向云陽某融資擔保公司支付代償費用27萬元及相應利息。判決書白紙黑字,可劉某卻念起了“拖字訣”,焦急的擔保公司只好第一時間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過程中,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劉某用自己經營的養豬場生豬“以豬抵債”。然而規定的期限到了,劉某仍舊沒有履行支付義務。司法權威不容置疑,為切實保障申請執行人利益,云陽法院執行局當機立斷,決定抽調多名干警奔赴現場,強制變賣生豬。
在養豬場內,執行干警嚴陣以待的氣勢對劉某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他終于“老實”起來,安排工作人員轉移生豬。一頭,兩頭,三頭……正當執行干警清點生豬時,幾頭生豬騷動起來,鬼哭神嚎四處亂竄。眼見現場失控,執行干警隨手撿起路邊的樹枝木棍,用身體攔住生豬去路,前堵后趕,配合工作人員,形成對生豬的圍剿之勢。可生豬面對干警的十八般兵器,它們嗷嗷大叫堅守陣地,干警只好拳打鎮關西、腳踢豬悟能,剛剛還氣勢洶洶的生豬很快安靜下來,悻悻地走進貨車車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