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收到三江縣古宜鎮人民政府一份書面回復,回復詳細匯報了該鎮于今年7月份收到我院檢察建議后,歷經兩個多月進行整治,對轄區內一處非法占用農用地約2畝的廢棄養豬場予以拆除,恢復土地原狀。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履行公益監督職責中發現,位于三江縣古宜鎮西尤村潯江邊的一處廢棄已久的養豬場沒有及時拆除,該養豬場之前因非法占用農用地以及污染環境,相關部門對其進行了整治,但廢棄后的養豬場一直沒有被拆除,依然影響周邊環境,被非法占用的農用地也沒有得到恢復。
針對工作中存在未充分履行法定職責,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我院及時向古宜鎮人民政府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對廢棄養豬場進行拆除,并建立巡查機制,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古宜鎮人民政府收到我院的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立行整改,聯合縣執法大隊進行拆除,拆除面積1528.6平方米,恢復土地面積約2畝,生態環境和土地資源都得到了有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