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長壽法院第一中心人民法庭通過持續不斷的努力,僅用十天時間成功化解一起生豬代養糾紛,既保障了企業健康發展,又維護了養殖戶的合法權益,取得雙贏。
今年3月,原告江西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重慶銅梁分公司與被告養殖戶程某簽訂了《委托養殖合同書》及《委托養殖結算方案》,約定原告將豬苗交由被告并委托被告養殖生豬。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約定向被告配送了849頭豬苗,并附飼料、藥品、疫苗等物料。飼養期間,經原告確認死亡生豬42頭。養殖周期期滿后,被告向原告交付了275頭生豬,但接下來因生豬養殖費用的結算問題,剩余的532頭生豬沒有交付給原告。原、被告雙方多次協商無果,原告遂將被告起訴至長壽法院,要求被告交付剩余的532頭生豬并支付違約金60余萬元。
承辦法官研析案情后,了解到生豬飼養周期期滿后如若不及時出欄,原告除了要投入必要的飼養成本外,還要遭受現今生豬市場價格持續下跌產生的額外損失;被告則擔心將生豬交付后原告會拒付生豬代養費,一直未交付。因此,原、被告雙方由于彼此的不信任,對立情緒嚴重,難以達成一致。為了保障被告作為養殖戶的民生權益,同時最大程度減少原告經濟損失,承辦法官經過十天不間斷的努力,多次組織雙方調解,反復溝通,釋理說法,以期生豬盡快出欄的目的。最終,雙方握手言和,原告同意在被告將532頭生豬交付原告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向被告支付預付生豬代養費7萬元,具體金額待生豬銷售完畢后另行結算,并主動放棄其余訴訟請求。
該案類型新穎,發生在生豬價格浮動劇烈的特殊時期。其妥善化解,既保障了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兼顧了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同時也為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貢獻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