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動物防疫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監督檢查活禽專業批發市場、有活禽經營的城市農貿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等場所。認真檢查市場動物防疫條件情況,包括活禽集中屠宰場地的衛生情況、防檢疫情況、消毒情況、進出場情況以及記錄記載等;嚴格檢查活禽經營者落實防疫主體責任情況,查看經營的活禽是否具有并公示檢疫證明,是否建立購銷臺賬,是否落實定期清洗、消毒制度,是否違規經營野生禽鳥;是否存在異常發病或死亡情況,是否配合市場管理方對病死禽進行無害化處理。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174家有活禽交易、宰殺的農貿市場已停止活禽交易、宰殺行為,進行了家禽集中屠宰,1815家休閑農業全部恢復營業。 二是加強了對畜禽養殖場(戶)動物防疫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監督檢查畜禽養殖場(戶)畜禽落實防疫主體責任情況,重點是動物衛生防疫條件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落實定期清洗、消毒制度,進出欄是否主動申報檢疫,無害化處理是否符合規定,養殖場(戶)是否建立完整的管理檔案。 三是加強畜禽流通監管。全市建立了非洲豬瘟道路臨時檢查點53個,295個畜牧獸醫人員開展了一非洲豬瘟、禽流感為主的檢查,做到了24小時全天候值班值守,在持續抓好非洲豬瘟疫病防控的同時,重點檢查販運家禽及其制品的檢疫情況,切斷疫病傳輸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