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21年1月22日修訂通過并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為更好宣傳和施行事關動物衛生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重要法律制度,提高相關人員依法開展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的守法意識,有效預防、控制、凈化、消滅動物疫病。4月25日至26日,廣漢市農業農村局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21版)》及畜禽養殖業相關技術培訓會。 培訓會上,廣漢市農業農村局從法律修訂的背景、修訂的總體思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21版)》進行了細致的講解。同時,本次培訓專門針對養殖戶、屠宰企業、畜禽販運戶、動物診療機構、農業系統工作人員梳理出職責清單及法律責任處罰條款,現場發放資料200余份。隨后,各相關股室就養殖業相關工作進行了技術培訓。 培訓會后,參訓人員紛紛表示,這不僅加深了大家對新版《動物防疫法》的理解,也為當地養殖戶提供了相互學習交流,借鑒經驗的平臺。通過此次培訓會,進一步提高了從業人員及監管部門遵法守法,依法履職,科學養殖、販運、經營的意識,強化動物疫病凈化、消滅工作,為轄區養殖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廣漢市農業農村局各相關股室、各鎮(街道)畜牧獸醫站工作人員及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廣漢市牛羊、生豬、禽類屠宰企業負責人及品管人員、生豬販運戶、大型畜牧養殖戶、動物診所負責人等200余人參加此次培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