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樂山市高度重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強力推動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的貫徹落實畜牧業養殖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在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下設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工作專委,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專委主任;建立了樂山市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立了由市委常委阿劉時布、市政府副市長陳長明為召集人的聯席會議,將養殖污染防治作為環境保護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重要內容,納入目標管理,建立部門聯動機制、流域聯動機制等,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壓緊壓實各級各行業主管部門污染治理責任。 二是強化安排部署。制定印發了《樂山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2017-2020年)》(樂府辦發〔2017〕40號)、《樂山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樂府辦函〔2018〕15號)、《樂山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21年-2025年)》(樂農函〔2021〕136號)等文件,細化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分年度的重點任務和工作清單。各縣(市、區)把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業綠色發展、河(湖)長制等工作緊密結合,制定了工作方案,將治理任務納入到年度績效考核,做到可督促、可檢查。2017年以來市委、市政府結合環保督察、河長(湖)制、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恢復生豬生產等工作召開了20余次會議,研究部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頒布實施《樂山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樂山市中心城區綠心保護條例》《樂山大佛保護條例》《峨眉山保護條例》等多部涉及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內容的地方法規。 三是狠抓糞污治理。2020年全市豬、牛、羊、家禽和肉兔分別出欄245.2萬頭、3.36萬頭、33.47萬只、4468.8萬只和729.6萬只;年末全市豬、牛、羊、家禽和肉兔分別存欄152.9萬頭、6.44萬頭、24.14萬只、2350萬只和201.9萬只。全市常年存欄畜禽約300萬豬單位,糞便污水產生量約700萬噸,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7%以上。經排查目前全市設計存欄10頭豬單位以上養殖場(戶)有26391家,其中規模養殖場家1690家(大型場424家)。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配套率98.9%,大型規模場配套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