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臨沂新程金鑼肉制品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金鑼集團”)新增一條行政處罰內容。因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分別建設車間項目、熱電廠七期工程,金鑼集團被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罰款407.22萬元。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金鑼集團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分別于2008年8月、2012年1月在蘭山區半程鎮金鑼三路與新程四路交匯東北角建設高溫一車間、低溫三車間項目,于2016年11月在金鑼二路與新程四路交匯東北角建設熱電廠七期工程。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屬違法建設。2021年6月21日,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限金鑼集團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改正,并處違法建設建設工程造價(40722422.52元)百分之十的罰款,計407224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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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鑼集團官網顯示,臨沂新程金鑼肉制品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生豬屠宰及冷鮮肉生產加工為主的綜合性大型企業,擁有以山東、黑龍江、內蒙古、四川等生產基地為主的生豬、肉雞屠宰及冷鮮肉生產加工線,是全國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目前,集團已形成年屠宰加工生豬2000萬頭、肉雞2億只、年產冷鮮肉及凍品等肉制品300萬噸的生產能力。
記者注意到,據信用中國,由金鑼集團100%控股的臨沂新程金鑼牧業有限公司還曾因“運輸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生豬”,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檢疫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之規定,被立案查處,于5月25日受到費縣農業農村局的行政處罰,罰款金額為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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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品企業格潤牧業因違反稅收征收規定,收行政處罰書并罰款
7月14日,資本邦了解到,新三板公司格潤牧業于近日收到稅務行政處罰。
此次處罰由國家稅務總局西咸新區稅務局稽查局下發,原因是公司違反了關于稅收征收之相關規定。
據了解,處罰圍繞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幾個圍觀方面分別做出了處罰。
處罰判決如下,2015年至2017年應補企業所得稅108,540.25元,2015—2017年度共應補繳印花稅163,338.1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對公司少繳稅款部分處以0.5倍罰款,共計145,777.64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經完成稅款、滯納金及罰款的補繳工作,本次處罰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已經按照《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要求進行整改,本次行政處罰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格潤牧業稱,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上述問題高度重視,就本次事件所造成的影響深表歉意。公司吸取本次處罰的教訓,組織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法律意識,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公司已按照相關要求完成整改。
公開資料顯示,格潤牧業于2016年1月6日掛牌新三板,主要從事新鮮雞蛋的采購、清潔蛋品的加工和銷售,并輔之以飼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