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優化調整畜禽養殖產業布局。制定并印發《彭州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調整方案》,全面開展禁養區畜禽規模養殖場摸底調查和關閉工作,明確關閉對象、工作任務、工作職責、工作步驟和完成時限等。經初步調查,禁養區內無須整體關閉的畜禽養殖場。 (2)強化畜禽養殖規范化管理。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督促養殖場辦理國土、環保及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等相關手續,規范養殖配套設施建設,確保糞污存得住、不漏排溢流,杜絕直排現象發生。同時,加強宣傳培訓和入戶指導,發放糞污資源化利用宣傳單、明白紙、技術手冊等共計20000冊。 (3)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指導養殖場采取就地利用、就近利用、異地循環利用等方式利用糞肥,建立完善糞污產生和利用臺賬,加強糞污處理利用情況的管理;對非自有土地開展種養循環資源化利用的,督促其與種植業主或第三方簽訂糞肥利用(糞肥轉運利用)合同,確保糞肥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