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針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1507號建議提出的 “關于支持農村散養戶發展生豬養殖業的建議” 等內容,農業農村部經商財政部、中國銀保監會作出了答復。
一、關于加強散養戶用地保障
為加大生豬養殖用地的支持力度,2019年自然資源部先后印發《關于保障生豬養殖用地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允許生豬養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耕地占補平衡;
養殖設施原則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農田難以避讓的,允許使用但必須補劃。
目前,各省(區、市)均出臺了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細化了有關要求。養殖場戶與鄉鎮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協商并簽訂用地協議方式即可獲得用地,簡化用地手續。
國家林草局印發《關于生豬養殖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生豬養殖使用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中宜林地的,可由養殖場戶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林地承包方或經營單位簽訂租賃合同,報縣級林草部門備案,并按不改變林地用途使用;對使用其他林地、改變林地用途的,簡化使用林地審核手續,提高審批效率。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自然資源部、國家林草局進一步落實好生豬養殖用地政策,及時解決政策落實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為養殖場戶發展生豬生產提供用地保障。
二、關于加強財政金融扶持
2016年以來,財政部會同我部和中國銀保監會推進全國農業信貸擔保(以下簡稱農擔)體系建設,撬動金融資本,引導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著力解決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融資難題。
近年來,中央財政通過撥付擔保費用補助和業務獎補資金,持續支持全國農擔體系建設,擴大農擔業務規模,支持省級農擔公司降低擔保費率和農業融資成本,提高風險代償能力。
2019年以來,農擔體系積極為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提供信貸擔保服務,簡化擔保貸款手續,為促進生豬生產加快恢復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支持生豬生產恢復,中央層面出臺了規模養殖場建設補助、生豬良種補貼和貸款貼息等政策,并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土地經營權、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抵押貸款試點,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穩妥開展生豬活體抵押試點。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恢復生豬生產部門協調機制,設立政策咨詢電話,督促指導地方將生豬生產各項扶持落實到位,切實發揮政策效應。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財政部、中國銀保監會等部門加大對生豬散養戶的引導和支持,不斷完善生豬穩產保供財政金融政策,創新金融支持模式,持續穩妥擴寬抵質押品范圍,推動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
三、關于規范生豬死亡保險理賠工作
2019年,中國銀保監會調整完善能繁母豬和育肥豬政策性保險制度,提高保險保額,充分發揮保險功能作用,增強生豬養殖者抗風險能力。
印發通知要求保險業優先做好生豬等重要農產品承保和到期續保工作,開通保險理賠綠色通道,加大農業保險產品開發力度,加強和改進農業保險服務。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進一步提升能繁母豬和育肥豬養殖險的保險服務能力,鼓勵保險產品創新,提高承保理賠環節中的科技運用,要求保險公司做好承保理賠,切實維護養殖場戶合法權益。
四、關于加強鄉鎮畜牧獸醫隊伍建設
我部高度重視基層畜牧獸醫隊伍建設,按照經營性服務和公益性職能分開的原則,積極推進鄉鎮畜牧獸醫站改革,指導地方由縣級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按鄉鎮或區域設立畜牧獸醫站,人員、業務、經費等由縣級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承擔動物防疫、檢疫和公益性技術推廣服務職能,鄉鎮畜牧獸醫機構隊伍不斷加強。
2018年機構改革后,部分鄉鎮畜牧獸醫機構撤銷或并入農業技術服務中心,編制和人員不同程度減少,基層動物防疫工作受到一定影響。我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建設情況專題調研,全面摸清當前基層動物防疫體系現狀和面臨的主要問題,積極探索加強基層動物防疫力量的有效途徑。在生豬調出大縣開展特聘動物防疫專員行動,協助開展動物防疫公共服務等管理工作。
為加強對養殖場戶的技術培訓和指導服務,我部組織基層畜牧獸醫機構、科研院所、產業技術體系和行業協會等,赴各地開展巡回講座,舉辦在線培訓班,免費發放技術手冊、口袋書和明白紙等資料,指導養殖場戶提高飼養管理水平和動物疫病防護水平。
下一步,我部將推動完善基層動物防疫體系,不斷提升鄉鎮動物防疫服務能力和水平,同時進一步創新方式方法,指導地方通過發展社會化服務,加強面向散養戶的技術指導和服務。
聯系單位及電話: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010–59192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