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生豬生產逆周期調控新舉措,在農業農村部等六部委于8月6日發布的《關于促進生豬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中有了更具體的闡述。
該《意見》提出,要以保障豬肉基本自給(自給率95%)為目標,建立預警及時、措施精準、響應高效的生豬生產逆周期調控機制,并從四個方面作了具體要求:
01
保持能繁母豬合理存欄水平
根據《意見》,“十四五”期間,全國能繁母豬存欄量要穩定在4300萬頭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萬頭,后續可根據豬肉消費和母豬繁殖率等變化動態調整。據了解,這一指標是以正常年份(2017年)豬肉產量5500萬噸為參照的。
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畜牧獸醫研究所研究員朱增勇告訴《牧食記》,以目前行業的平均PSY水平16-17頭測算,4000-4300萬頭將可滿足約7億頭商品豬出欄目標。而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截至今年6月末全國能繁母豬存欄達4564萬頭,已超過2017年年末的水平。
由是《意見》提出,要以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化率為核心調控指標,建立異常變化自動觸發調控機制,當月度同比變化率超過5%時,將采取預警引導、鼓勵生豬養殖場(戶)加快補欄二元母豬或淘汰低產母豬等措施,促使能繁母豬存欄量回歸合理區間。
據農業農村部調查統計,2021年6月末定點監測能繁母豬存欄同比增幅達到了30.1%。前幾個月的這一比例甚至更高,其中一季度末為45.3%。
“能繁母豬是生豬生產和市場供應的‘總開關’,只要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動不大,仔豬生產就有保障,生豬市場供應和豬肉價格就能保持相對穩定。”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指出,自2009年以來我國生豬生產共有4次大波動(平均3年發生一次),恰好對應能繁母豬存欄量月度同比變動超過5%時的4次情況。因此,《意見》提出建立以能繁母豬存欄量為核心指標的逆周期調控機制,以期完善和強化調控政策措施,熨平“豬周期”波動。
02
穩定規模豬場存量
《意見》要求將年出欄5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戶)納入全國生豬養殖場系統備案,動態監測其生產經營情況,保持規模養殖場(戶)數量總體穩定。其還明確提出,不得違法拆除規模養殖場(戶),確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養殖用地支持其異地重建,并給予合理經濟補償。
對年出欄1萬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農業農村部將組織掛牌建立國家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各地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建立相應層級的生豬產能調控基地。”《意見》稱。
03
建立生豬產能分級調控責任制
《意見》還要求嚴格落實生豬穩產保供省負總責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將能繁母豬存欄量和規模養殖場(戶)保有量等指標任務下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時,繼續執行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支持地方發展生豬生產。
04
強化政策調控保障
《意見》提出,當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能繁母豬存欄量月度同比減少10%或生豬養殖連續嚴重虧損3個月以上時,各地可按規定統籌相關資金對規模養殖場(戶)給予一次性臨時救助補貼,地方也可按規定統籌資金給予貸款貼息補助。“能繁母豬存欄量在合理區間波動,但種豬生產供應、新生仔豬數量或生豬存欄量出現異常減少等情況時,要及時研究并采取針對性政策措施,防范生產大幅下降。”
農業農村部解釋稱,將能繁母豬存欄量月度同比變化率正負5%和10%作為調控基準,建立異常變化自動觸發調控機制,重點是避免能繁母豬存欄量過度下降埋下供應隱患。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表示,其將制定生豬產能調控的實施方案,將能繁母豬存欄量和規模養殖場(戶)保有量等指標任務下達到各省,并指導各省制定細化落實方案,盡快將《意見》提出的生豬產能調控措施落實落地。同時,產能調控方案將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的政府豬肉儲備預案協同發力,形成產能調控與市場調控相互配合,源頭預先調控和產品終端調控互相補充的格局,更好促進生豬穩產保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