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邛崍市某農資店因未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臺賬,被邛崍市農業農村局依法給予了行政處罰。該案是《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以來,四川省第一起依據該《辦法》作出行政處罰的案子。 簡要案情(違法事實): 根據有關線索,2021年7月9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檢查時當事人不能提供《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臺賬》。執法人員當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當事人于2021年7月15日前改正違法行為,按照規定建立健全臺賬,并至少保存2年。2021年8月5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檢查,復查臺賬建立情況,檢查時當事人仍不能提供《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臺賬》。在規定的時限內,當事人未按照《責令改正通知書》提出的改正內容及要求及時改正。 違法行為定性: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農藥經營者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站(點)應當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臺賬,記錄農藥包裝廢棄物的數量和去向信息?;厥张_賬應當保存兩年以上。”的規定。 行政處罰依據: 《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農藥經營者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站(點)未按規定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臺賬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可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社會效果: 農藥包裝廢棄物及殘留農藥對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農產品等可造成直接污染,并進一步進入生物鏈,對環境生物和人類健康都具有長期的和潛在的危害。 當前,為實現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我市正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等農業生態環保工作,貫徹落實該《辦法》對于促進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保護耕地可持續發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振興具有重要意義。 再次提醒: 農藥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應按規定履行各自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義務,杜絕亂扔亂棄現象。營造生態環境良好、產品生態安全、田園風光秀美的農業可持續發展格局,促進農業生態環境持續改善,需要人人參與,社會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