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公安局遠赴河南省鄭州市開展統一收網行動,全方位全鏈條打擊一生產銷售偽劣獸藥團伙,涉案金額3000余萬元,有效打擊了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維護百姓民生,彰顯法律威嚴。
今年1月,長興縣公安局接縣農業農村局移交的一條線索,在長興境內發現假獸藥跡象,隨即立案偵查,對整個案件線索展開經營分析。
通過近三個月的專案經營,警方摸清了一個盤踞在河南省鄭州市的違法犯罪團伙。該組織結構清晰,分工明確,從原料配比生產、倉儲物流到分發銷售,形成了生產銷售全鏈條經營。
“抽調了六十幾名警力,會同長興縣農業農村局10名工作人員,一起到河南鄭州對這個團伙進行了統一的收網。”長興縣公安局偵查打擊中心預審辦案大隊副大隊長薛康表示。
4月13日,統一收網行動緊張展開,共抓捕嫌疑人35人,搗毀生產獸藥窩點1處、原料加工點3處、儲存倉庫4個,現場查封扣押獸藥5000余箱。
經查,嫌疑人在未取得獸藥生產資質的情況下,仍參與生產、銷售未經農業農村局備案登記的獸藥,并投放市場,從中牟利,涉案金額達3000萬元以上。目前,犯罪嫌疑人馬某武、冷某琴等20人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長興公安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和深挖中。
以案說法: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廣大養殖戶在購買獸藥時,一定要謹慎,做到以下三點:
1、仔細鑒別獸藥外包裝。正規廠家生產的獸藥外包裝都包括獸藥通用名稱、商品名稱、生產批號、劑型、規格、生產廠商、數量、日期、等內容,要仔細查看自己購買的獸藥是否有這些內容。
2、上網查詢生產批號。獸藥生產銷售受國家嚴格控制,對于生產銷售會有相關的批文批號,建議養殖戶在購買前,可進入國家農業部官網點擊“行政許可綜合信息查詢”,也可進入“國家獸藥信息網”查詢相關批文批號,確認真偽。
3、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建議養殖戶一定要到通過當地部門備案授權許可,并取得獸藥經營許可證的商家購買獸藥產品。如果通過網絡購買,一定要確認該商家或網站是否具備獸藥經營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