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嚴格執行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嚴格落實《內江市市中區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劃定方案》和《市中區禁養區內畜禽規模養殖(小區)和專業養殖戶關閉(拆除)補償辦法》,加強對禁養區內已關閉(拆除)的18個規模養殖場(戶)監督檢查,防止問題反彈。 二是配齊完善糞污處理設施。依托內江市市中區長江經濟帶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專項,改造升級15個規模養殖場(戶)的糞污處理設施設備。以百萬頭“內江黑豬”項目和新(改)建“生豬標準化規模場”項目為抓手,積極推廣種養循環農業,規模養殖場糞污設施配套率達到100%。 三是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出臺《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實施意見》,采取“統一收集、集中處理”的方式,配套建設無害化處理集中收集點1個,涵蓋飼養、屠宰、經營、運輸等各環節,收集處理范圍覆蓋全區。今年上半年,集中處理病死豬5068頭,其他病死動物及產品24248公斤。 四是加強畜禽養殖場日常監管。按照“雨污分流、干濕分離、設施完善、除臭滅蠅、種養結合、生態循環”規定,對全區51家養殖規模場開展環保整治,整改措施做到一場一策,流轉與之相匹配的耕地,開展種養結合,做好糞肥消納臺賬,對存在環保隱患的養殖規模場逐場督促整改并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