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嚴格落實中央和省、市非洲豬瘟防控部署和要求,壓實各方防控責任,緊盯養殖生產、調運屠宰、無害化處理等關鍵環節,健全常態化防控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一是持續開展“三大行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結合強免工作統籌安排部署,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必要防控物資和工作經費,制定防控方案,持續強化養殖、運輸、屠宰、市場等環節清洗消毒和大培訓、大宣傳,切實提升養殖生產經營各環節防疫能力,切實消除非洲豬瘟疫情風險隱患。 二是持續做好網格化監管排查工作。根據縣、鄉、村、組換屆調整情況,及時調整重大動物防疫指揮機構,充實網格員隊伍,落實“3+1+1”網格化監管體系,持續開展全面排查監測。要加強對養殖場戶、跨省調入生豬和屠宰場生豬等開展日常監測,對異常死亡生豬及時組織進行診斷,開展非洲豬瘟、口蹄疫、豬瘟、藍耳、圓環等疫病病原學檢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分析,找準死亡原因,及時進行研判預警,科學指導動物防疫工作。 三是持續做好生豬調運監管。強化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聯防聯控機制,強化運輸車輛備案和收購販運管理,充分發揮檢查站作用,嚴防疫情輸入。要加強官方獸醫的警示教育工作,做好檢疫證章標志管理,堅決杜絕買賣證章、隔山開證、開人情證、開虛假證等違紀違法行為。要加強養殖場戶特別是規模養殖場戶的監管,把好檢疫出證關口,嚴防問題生豬違規移動。認真落實西南區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政策措施,嚴格執行動物運輸指定通道和生豬“點對點”調運備案要求。 四是持續壓實屠宰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條例》,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行為。持續強化生豬入場查驗,做到來源可溯,證章齊全。嚴格落實屠宰環節“兩項制度”,對不按規定和要求開展入場查驗、非洲豬瘟自檢、清洗消毒等工作的,堅決不予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對非洲豬瘟自檢陽性不報告或被監測出陽性的,要堅決依規停產整頓、及時處置。 五是持續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農業、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堅持樹牢聯防聯控思想,緊密協作,強化執法聯動,嚴厲打擊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運輸及動物產品生產、加工、儲藏、經營等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對違法調運生豬、非法屠宰、使用非法非洲豬瘟疫苗、沖關逃檢等違法行為要快速反應、查處堅決,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強大震懾,營造健康有效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