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鄉村振興戰略決策部署,持續優化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環境。黑龍江省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推動政務服務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延伸,采取“試點先行、逐步擴大”的模式,在龍江縣、綏芬河市、樺南縣、哈爾濱市道外區、大慶市大同區等5個單位先行開展試點工作,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以下是此次試點工作主要任務。
一、梳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事項清單。各試點地區根據實際需要,完善村級集體經濟運行、利益聯結、收益分配、監督管理等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鄉村產業項目庫;編制試點地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政務服事項清單。
二、規范政務服務便民中心(站)建設。各試點地區要加強縣、鄉、村三級政務服務便民中心(站)建設,除場地限制或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則上政務事項均應納入政務服務中心(站)集中辦理。
三、實施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各試點地區在政務服務網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服務專區,將所涉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統一納入平臺專區,實行服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積極探索梳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事項清單。
四、強化相關扶持項目政策落實落地。各試點地區要規范集體經濟組織作為特殊市場主體的權利義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厘清權責邊界,建立健全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直達機制。堅持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擅自增加農民負擔行為。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級財政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資金,發展強村富民產業。來源:聯播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