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畜牧獸醫(農林、農業、林牧漁業、畜牧水產)局:
為保障養殖業健康發展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確保奧運期間不發生重大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根據我局《關于印發全省獸藥市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牧醫[2008]11號)、《關于加強飼料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蘇牧醫[2008]15號)和《關于印發江蘇省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蘇牧醫[2008]25號)的有關部署,決定于7月上旬組織開展2008年上半年全省畜產品安全監管工作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檢查各地“貫徹《動物防疫法》 推進依法防疫”年度主題活動、涉奧企業監管、動物防疫條件監管專項活動和出縣境動物檢疫監管工作的開展情況。檢查的重點:
1、動物防疫責任書落實情況和涉奧企業監管情況。是否與當地活畜禽批發市場、屠宰加工企業簽訂動物防疫責任狀;是否與涉奧規模養殖場簽訂監管責任書,是否對涉奧屠宰加工企業派駐檢疫員,是否對涉奧規模養殖場、動物產品冷庫進行定期督查,涉奧規模養殖場、屠宰加工企業是否開展違禁藥物克倫特羅的批批檢驗工作等。
2、動物防疫條件監管情況。各地對本轄區內動物規模飼養場、屠宰加工場和動物及其產品集貿市場等場所信息檔案和監管檔案的建立完善情況和試點單位的落實情況。
3、各地出縣境動物檢疫票證和出縣境動物檢疫員的管理情況。出縣境動物檢疫票證是否統一收回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登記造冊;出縣境檢疫員是否為在編在職,符合法定資質要求的人員;各市是否對轄區內負責出縣境動物檢疫人員名單和簽名實行備案管理。
(二)各地獸藥、飼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及鄉鎮獸藥GSP試點的推進情況,包括組織領導、部門配合、工作成效以及責任制落實情況等。
1、獸藥方面重點檢查是否存在生產、經營、使用違禁獸藥、假劣獸藥和廢止地標產品的情況。生產企業是否按獸藥GMP的要求組織生產,批生產、批檢驗、銷售記錄是否齊全;是否存在非法生產、套用文號和不規范的標簽說明書等問題;是否購買了合法的原輔料,是否有與獸藥生產無關的違禁藥物。經營企業是否建立嚴格進貨審核制度,經營臺帳是否齊全,有無經營假劣獸藥和違禁獸藥的情況。
2、飼料方面重點檢查在飼料生產和養殖過程中是否存在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萊克多巴胺和蘇丹紅等非法添加物的行為。已設立的飼料生產企業是否申領《飼料生產企業審查合格證》。飼料生產企業特別是水產飼料生產企業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是否符合規范,是否存在亂用藥、超范圍用藥的情況。生產記錄、原料及產品檢驗記錄等是否齊全。
二、檢查要求
檢查采取聽匯報、看現場、查資料的方式,要求每市抽查2個縣(市),每市涉奧企業、獸藥生產企業、飼料生產企業、獸藥經營企業、規模養殖企業各2家,每縣抽查派駐機構(鄉鎮畜牧獸醫站)和出縣境動物報檢點各1個。各市要準備好本轄區內相關企業單位名單,受檢企業由檢查組從中隨機抽取。每家企業檢查完成后,要按照《執法檢查記錄表》(見附件2)逐項記錄,檢查人員和受檢單位負責人要在記錄表上簽名確認。記錄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受檢單位,一份留存所在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一份交省畜牧獸醫局存檔。檢查中發現有質量安全隱患的,應及時督促糾正,問題嚴重的應建議當地主管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對發現涉嫌生產、經營、使用假劣獸藥、飼料及違禁產品等違法行為的,應立即通知當地畜牧獸醫行政執法部門立案調查,有關查處情況應及時報省畜牧獸醫局。
三、具體安排
1、分組安排。本次檢查采取推磨檢查的方式,共組成6個檢查組,檢查組成員由省、市相關人員聯合組成。請各市安排一名從事動物衛生監督工作及獸藥、飼料監管工作的負責人參加,參加檢查組人員名單請于6月30日前報省動物衛生監督所,名單匯總后統一安排分組。聯系人:佴梅,電話:025-86263366,86263466(傳真)。
2、時間要求。檢查工作于7月8日正式開始,各市參加檢查組的人員應于7月7日上午到省動物衛生監督所報到,下午集中培訓后統一出發。檢查結束后不再集中,請各督查組將檢查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3、材料報送。各市將本地上半年獸藥、飼料和畜產品監管工作總結和整治情況統計表(見蘇牧醫[2008]11號、15號文)一并交督查組帶回。有關表格可從江蘇動物衛生監督網(http://jsvd.org.cn/)下載。
特此通知。
附件:1. 各市參加檢查人員報名表
2. 生產企業檢查記錄表(點擊下載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