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市場的管理,維護正常的流通秩序,確保動物性產品質量安全,即墨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嚴格按照制定的《農貿市場動物及動物產品監管制度》進行監管,共查獲違法行為5起,無害化處理豬肉50公斤。
一是嚴格準入手續。實行“協議準入制度”,即市場開辦者與進場經營者簽訂協議,規定進入市場的畜禽產品必須持有相關的檢疫證明,嚴禁未經檢疫的產品入市,保證經營業戶從定點屠宰場進貨,嚴防非定點屠宰場豬肉進入市場。
二是實行“市場強制退出制度”。凡市場上發現銷售注水、病害、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豬肉、非定點屠宰的豬肉,除對不合格產品按規定進行處理,對經營業主給予停業整頓,并及時通報工商、財辦等質檢單位,情況嚴重的,立即強制業戶退出市場,不準再經營。
三是實行“購銷臺賬制度”,豬肉經營者必須如實記載豬肉進貨渠道質量等級等產品信息,從事批發業務的,要記錄主要銷售對象的詳細信息,加強對豬肉有關證明的檢查和管理,保證肉品來源和流向可追溯。
四是加大市場執法巡查力度,引導經營者誠信合法經營,檢查各項管理制度落實情況,規范交易行為,確保上市豬肉質量。
五是對有活禽交易的市場,派駐專職檢疫人員加強入場前的檢疫,嚴禁來自疫區的活禽及其產品進入交易市場,對來自外地的活禽,必須持有“三證”,來自本市的活禽,必須有強制免疫檔案,否則,一律不準進入市場。在活禽交易市場設立統一規劃的活禽代宰加工點。
六是加強市場環境。每天早晚對活禽交易市場進行嚴格的消毒,對運載活禽的車輛進出進行消毒,同時執法人員加強與市場管理人員的信息溝通,發現情況立即解決,嚴厲打擊逃避檢疫、非法入市、場外交易以及經營病死禽類及其產品的違法行為。(即墨市動物衛生監督所:邱偉 顧春霞)
一是嚴格準入手續。實行“協議準入制度”,即市場開辦者與進場經營者簽訂協議,規定進入市場的畜禽產品必須持有相關的檢疫證明,嚴禁未經檢疫的產品入市,保證經營業戶從定點屠宰場進貨,嚴防非定點屠宰場豬肉進入市場。
二是實行“市場強制退出制度”。凡市場上發現銷售注水、病害、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豬肉、非定點屠宰的豬肉,除對不合格產品按規定進行處理,對經營業主給予停業整頓,并及時通報工商、財辦等質檢單位,情況嚴重的,立即強制業戶退出市場,不準再經營。
三是實行“購銷臺賬制度”,豬肉經營者必須如實記載豬肉進貨渠道質量等級等產品信息,從事批發業務的,要記錄主要銷售對象的詳細信息,加強對豬肉有關證明的檢查和管理,保證肉品來源和流向可追溯。
四是加大市場執法巡查力度,引導經營者誠信合法經營,檢查各項管理制度落實情況,規范交易行為,確保上市豬肉質量。
五是對有活禽交易的市場,派駐專職檢疫人員加強入場前的檢疫,嚴禁來自疫區的活禽及其產品進入交易市場,對來自外地的活禽,必須持有“三證”,來自本市的活禽,必須有強制免疫檔案,否則,一律不準進入市場。在活禽交易市場設立統一規劃的活禽代宰加工點。
六是加強市場環境。每天早晚對活禽交易市場進行嚴格的消毒,對運載活禽的車輛進出進行消毒,同時執法人員加強與市場管理人員的信息溝通,發現情況立即解決,嚴厲打擊逃避檢疫、非法入市、場外交易以及經營病死禽類及其產品的違法行為。(即墨市動物衛生監督所:邱偉 顧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