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規定,太原市編辦于7月29日將太原市動物檢疫站、太原鐵路獸醫檢疫站、太原市動物防疫監督所三個動物防疫檢疫機構進行整合,更名為太原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由此進一步理順了太原市動物防疫監督體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是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和有關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執法主體,但太原市現有的太原市動物檢疫站、太原鐵路獸醫檢疫站、太原市動物防疫監督所屬于一家機構、三塊牌子,他們同時承擔全市動物和動物產品飼養、生產、經營、運輸、屠宰、加工等各個環節的檢疫和監督工作,這與法律授權的執法主體不相一致。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又賦予了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諸如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的監督管理,蛋、乳以及水生動物的檢疫等許多新的職能。為完善太原市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機制,理順執法主體關系,市編辦就此對三家機構進行了整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是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和有關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執法主體,但太原市現有的太原市動物檢疫站、太原鐵路獸醫檢疫站、太原市動物防疫監督所屬于一家機構、三塊牌子,他們同時承擔全市動物和動物產品飼養、生產、經營、運輸、屠宰、加工等各個環節的檢疫和監督工作,這與法律授權的執法主體不相一致。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又賦予了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諸如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的監督管理,蛋、乳以及水生動物的檢疫等許多新的職能。為完善太原市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機制,理順執法主體關系,市編辦就此對三家機構進行了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