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增強能繁母豬生產能力建設,進一步保護農民養殖母豬積極性,鞏固當前生豬生產發展的成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進一步扶持生豬生產穩定市場供應的相關文件精神,2008年國家繼續實施能繁母豬補貼政策,每頭能繁母豬補貼標準由50元增加到100元,補貼資金中央財政負擔60%,地方財政負擔40%。為迅速貫徹落實好這項惠農政策,四川省財政廳于近日及時將中央和省級財政配套資金共計4.09億元資金下達各地,全力支持四川能繁母豬生產發展,并要求各地抓緊核實能繁母豬數量,按照省上發文的有關規定落實好配套資金,務必于2008年12月10日前將補貼資金兌現到養殖戶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