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好宣傳關。向群眾大力宣傳《動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的有關規定,不斷提升養殖大戶和群眾健康養殖意識;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努力營造依法養殖、科學防疫的良好氛圍。二是把好條件審批關。接到養殖戶申請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現場搞好建設規劃,并及時上報有關單位,協助搞好動物防疫條件驗收。三是把好監督關。全縣90%的大戶上墻有全縣統一訂制的制度和技術規范,達縣動物防疫監督站經常派技術人員到場督促動物防疫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幫助建立規范化管理制度等。四是搞好服務關。派駐技術人員定期到場指導或親自開展免疫接種、消毒滅源、疫病監測工作。還自制了動物規模養殖戶管理手冊,將飼養、防疫和疫病等情況記錄在冊,既能如實反應各場情況,又便于加強管理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