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為提高全市畜產品質量安全,市畜牧局加大了專項整治力度。一是強化各環節檢疫。全市221個鄉鎮全部實行檢疫申報制度,動物離開產地前,經檢疫員檢疫合格,出具檢疫證明,才能進入流通環節。動物憑檢疫證明出入屠宰場廠,并對動物進行宰前、宰后檢疫合格后,出具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才能進入市場銷售流通。二是加強獸藥市場整治,確保動物用藥安全。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獸藥管理條例》,全面落實農業部和省畜牧食品局關于獸藥(獸用生物制品)市場專項整治的通知精神。通過對全市獸藥拉網式執法檢查,有效凈化獸藥市場,確保動物用藥質量安全。三是以查處違禁藥品為重點,進一步提高飼料質量安全。飼料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覆蓋飼料生產、流通和使用三個環節,實現了省局提出的“四個100%”目標,即蛋白原料生產企業現場檢查率達到100%、奶牛飼料生產企業產品抽檢率達到100%、生產使用自配料的規模化奶牛養殖場(戶)檢查率達到100%、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100%持證生產。未發現在生鮮牛奶和奶牛養殖過程中添加三聚氰胺的行為,未發現在飼料生產過程中使用三聚氰胺的行為。通過拉網式檢查和整治,進一步規范了飼料生產,凈化了飼料市場,提高了飼料質量安全水平,為我市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證。四是加大監測力度,有效提高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為保障供應地震災區的畜產品安全,市畜牧局對井研食品公司運往災區的270噸豬肉加強了質量安全監管,做到每批不漏,累計檢測138個批次的豬尿樣,未檢出“瘦肉精”;對飼料生產、經營企業和養殖環節的飼料產品進行了抽檢,累計抽檢120個批次的飼料產品,合格率95%;為了解和掌握全市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市畜牧局抽取了兔肉樣80份、豬肉樣60份檢測動物產品中的黃胺類和硝基呋喃藥物殘留情況,經成都藥檢所檢測,無磺胺類和硝基呋喃殘留;在全市范圍內累計抽檢44個批次的飼料和畜產品(其中飼料12個批次,牛奶3個批次,雞蛋21個批次,雞肉4個批次,豬肉4個批次),經省畜產品安全檢測中心檢測,未檢出三聚氰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