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日起,生豬入穗后,在屠宰前,生豬批發商、代宰商必須按要求向檢疫員提供該批生豬飼料添加劑類型、用藥期及停藥期、疫苗種類和接種日期方面的有關記錄,并以此獲得《準宰通知書》。不過,記者采訪發現,外省檢疫形同虛設,有業內人士建議將外地散養戶“擋在外面”。
憑用藥記錄取“準宰證”
廣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前日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屠宰檢疫、檢驗的通知》(以下稱《通知》),要求從昨日零時開始,在全市范圍內進一步落實生豬準宰制度。
《通知》要求,各生豬批發商、代宰商在檢疫員對報檢生豬實施宰前檢疫、檢驗的過程中,必須按要求向檢疫員提供該批生豬飼料添加劑類型、使用期及停藥期、疫苗種類和接種日期方面的有關記錄,如確實不能提供上述記錄的,應提供《生豬違禁藥物自檢報告書》。同時,檢疫員對完成宰前檢驗、檢疫合格的待宰生豬出具《準宰通知書》。全市各屠宰廠(場)不得屠宰未取得《準宰通知書》的生豬,否則,將會受到處罰。
廣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人告訴記者,其實國家早有這些要求,這次重點是要求批發商和代宰商建立起自檢制度。
自領檢疫票一領百張
昨日,某省的生豬批發商劉先生向記者透露,他所出售的生豬的確是“自檢”的——自己開檢疫證明。劉先生說,他批發的豬來自他所生活的農村地區,那里幾乎家家戶戶都養豬,他只需要開著大卡車去收集一下,然后運到廣東的肉聯廠就行了。他告訴記者,縣里面的畜牧局根本不可能對每家的生豬進行跟蹤記錄,因此,“檢疫票都由我們自己開,我一次就領一疊,100張。”劉先生說。
外地散養戶無法控制
昨日,記者采訪了一位在動物衛生監督部門任職多年的許先生。許先生說,目前主要的問題是肉聯廠里面駐扎的地方檢疫部門工人員太少,根本就忙不過來。另外,“試紙抽檢確實只需8塊錢,但是如果檢測結果有可疑,要確認就要100多塊錢,有些地方的檢疫部門就沒有那么多經費”。
許先生認為,比較可控的情況是產銷對接——和外地的大型養殖基地建立固定的聯系,銷售地的檢疫部門也要到產地的現場了解情況并對其進行指導。至于散養戶,他認為是不可控的,“有必要完全將他們擋在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