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記者從青島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獲悉,近日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對市內三區動物診療機構進行全面檢查,11家動物診療機構被要求限期整改。
據了解,在青島開辦動物診療機構,需要具備《動物診療許可證》,診療機構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防疫消毒設備齊全,并能嚴格執行獸藥及生物用品使用的有關規定。在檢查中,衛生監督人員發現有11家動物診療機構存在問題,被要求限期改正。
據介紹,目前動物診療機構存在的問題比較多:個別動物診療機構《動物診療許可證》過期沒有換證;有些機構名稱不規范,不具備從事動物顱腔、胸腔和腹腔手術能力,而名稱中卻包含“動物醫院”字樣;還有病歷和處方箋不規范;不同程度地存在主治獸醫不簽字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