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農辦醫(2009)6號文件精神,華鎣市畜牧食品局立即組織執法大隊、防檢站及各鄉鎮(街道)畜牧站于2009年3月23 日至3月26日對文件中所列出的涉嫌非法獸藥產品:一是河南和協動物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喘毒康散;二是北京奧保利動物保健品有取勝公司生產的壯又肥;三是山東濰坊通康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康通催肥肽;四是成都乾坤動物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呼吸腸毒綜合癥散;五是河北國威動物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瘟毒康;六是河北國威動物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降脂增蛋散;七是廣西大銀田獸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撲瘟春;八是河北商宇動物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大腸桿菌清;九是青島建達爾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蛋多而大的8家企業(其中包括3個非法企業3個產品、3 個地標廢止產品、3 個改變組方非法添加其他藥物3產品)的9個產品,在全市轄區內的獸藥經營攤點及動物飼養場使用環節中進行了嚴格的地毯式排查。凈化了華鎣市獸藥攤點及動物養殖場經營、使用涉嫌非法獸藥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