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發[2009]1號文件精神,按照全國農業工作會議總體部署和農業部《200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及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及《2009年獸藥及獸藥殘留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三農”為宗旨,以“打假、護農、增收”為目標,強化獸藥全程監管,保證獸藥質量,杜絕獸藥殘留危害,促進養殖業穩定健康發展,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
二、工作目標
加大假劣獸藥和違法案件查辦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獸藥活動,進一步凈化獸藥市場環境;強化獸藥和獸藥殘留監管,杜絕違規添加、使用獸藥行為,力爭實現獸藥產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百分點,獸藥殘留檢測合格率100%。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產品
1、農業部第193公告、第560公告中規定的禁用獸藥和未經農業部批準使用的獸藥;
2、假劣獸用生物制品、獸藥及獸藥標簽組方違規產品;
3、非法企業生產的非法獸藥;
4、豬、禽、牛奶等動物性產品中禁用藥物、抗生素(抗菌劑)類藥物殘留。
(二)重點單位
1、農業部獸藥質量通報和省局確定的重點監控企業、假劣獸藥生產企業和非法獸藥生產企業;
2、列入農業部獸藥質量通報中的獸藥經營企業;
3、獸藥使用單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戶]、動物診療機構);
4、獸藥殘留被抽樣單位。
(三)重點區域
1、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和綏化市;
2、畜牧業主產區;
3、獸藥產品合格率偏低的縣(市、區)。
四、整治任務
(一)加強獸藥生產企業監管,確保GMP得到有效實施
加強對獸藥GMP企業的監管工作力度,完善獸藥巡查制度。不定期對獸藥生產企業GMP實施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整改到位,問題突出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尤其是加強有過不良記錄企業的監管力度,要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及時掌握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發現違法行為要依法查處。
(二)強化獸藥市場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一是加大清查非法獸藥產品工作力度。各地要對獸藥市場流通環節實施全面檢查,加大查處非法獸藥產品工作力度。依據獸藥GMP企業名錄,查處假企業及其產品;依據獸藥品種文號目錄,查處套用文號、改變成分的獸藥產品;依據農業部第193公告、第560公告中規定,重點查處禁用獸藥產品;依據農業部地標清理公告,查處已廢止地方標準且市場流通期限已滿的產品;依據農業部進口注冊公告,查處未經注冊許可的走私進口獸藥;查處過期失效獸藥、原料藥拆零銷售或違反原料藥銷售規定和人用藥作為獸藥的產品。二是打擊非法生產獸藥的活動。繼續加強對非GMP獸藥生產企業的打擊力度,對舉報投訴和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制假線索,要及時立案、認真排查,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建立省、市、縣三級假劣獸藥案件舉報和信息互通制度,堅決取締制假黑窩點。三是規范對獸藥經營企業、動物診療機構的管理。對無證經營和不具備經營條件的獸藥經營企業和動物診療機構要堅決取締。按照《獸藥管理條例》和《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規范對獸藥經營企業、動物診療機構的經營許可證的核發,建立獸藥經營企業、動物診療機構的獸藥進貨查驗、藥物使用記錄和產品質量安全承諾等制度。
(三)加強獸藥使用管理,提高安全用藥水平
加大對養殖企業(戶)的用藥監督檢查和指導。對規模化養殖企業和散養戶要分別對待,采取分步實施,突出重點,因地制宜,穩步推進的原則,規范獸藥使用的管理工作。今年將重點監督指導規范化養殖企業建立用藥記錄制度,建立健全獸藥使用檔案,加快獸藥產品追溯體系的建立,加強安全用藥知識普及,提高養殖戶用藥水平。
(四)加強獸用生物制品監管,保證重大動物疫病防治
著重抓好重大動物疫病疫苗的監管工作,對重大動物疫病疫苗生產企業實行動態管理,進一步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和增加飛行檢查頻次,繼續完善駐廠監督員制度,嚴格執行批簽發規定,確保重大動物疫病疫苗質量和及時有效的供應。依法嚴厲查處、非法制售假劣疫苗行為,加強對獸用生物制品經營監管,嚴厲打擊無證經營或經營假劣疫苗的違法活動,對供應、經營和使用假劣獸用生物制品的,依法從嚴查處。對動物診療機構、孵化場、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等重點使用環節進行不定期巡查,杜絕假劣獸用生物制品流入。
(五)加大監督抽檢力度,提高獸藥產品質量安全
將群眾反映較多、問題突出的區域、產品納入重點監測計劃,建立健全獸藥監督抽檢制度,規范獸藥抽檢程序,建立獸藥產品抽檢與執法檢查聯動機制。按照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加大對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的監測力度,及時掌握全省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現狀,建立源頭追溯機制,嚴厲查處使用違禁獸藥和違規使用獸藥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獸藥專項整治工作是保障獸藥行業和畜牧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是促進農民增收的有效途徑。各地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增強全局觀念和責任意識,要站在服務“三農”的高度,進一步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制,切實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
各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省局總體部署,針對本轄區內獸藥監管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結合實際制定相應整治工作方案,精心組織籌劃,明確內部責任分工,確定整治工作重點,注重工作實效,把專項整治和經常性的檢查有機結合起來,實現本轄區獸藥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三)加強協作,密切配合
在專項整治工作中,各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地區間的協作與配合,對跨區域的案件要本著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打破地方保護,協同辦理。對檢查中發現的大案、要案,要積極主動與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溝通,爭取支持與配合,對構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時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四)完善機制,突出重點
各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要增強依法行政意識,提高執法工作水平,使其獸藥執法工作做到“程序合理、處罰工作、高效利民”。各地要建立健全信息暢通、保障有力、反應快速、處置果斷的獸藥監督管理長效機制,使獸藥監督管理工作經常化、制度化,科學化,對群眾舉報的證據確鑿的案件,要做到快速出擊、查有結果。在專項整治行動中,針對制售假劣獸藥特點,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環節加大檢查力度,開展多種形式的明查暗訪活動,嚴厲查處各種違法活動。要突出重點,要以抓源頭、端窩點、打慣犯、查處大案要案為主線,積極組織查處,對大案要案必須做到查有結果,查有所獲。
(五)加強宣傳,注重培訓
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資源,宣傳獸藥專項整治的成效、經驗和意義,促進全社會關注獸藥安全監管工作,為專項整治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加強對科普知識宣傳和業務培訓的工作,提升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者的自覺守法意識,提高養殖用藥水平。
六、工作安排
詳見工作列表
階段 | 時間 | 工作名稱 | 工作內容 | 工作要求和目標 |
第一階段 | 3月份 | 啟動2009年黑龍江省獸藥及獸藥殘留專項整治行動 | 印發《2009年黑龍江省獸藥及獸藥殘留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2009年黑龍江省獸藥監督抽檢計劃》和《2009年黑龍江省動物性產品中獸藥殘留監控計劃》。 | 各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要根據省局方案要求,全面部署本轄區獸藥市場專項整治、獸藥質量監督檢測和獸藥殘留監控等重點工作。 |
第二階段 | 3月份—11月份 | 全面集中整治 | 各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組織開展獸藥市場整治和安全用藥活動。 | 各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要對檢查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進一步規范獸藥經營秩序,營造良好的獸藥市場環境。 |
3月份—11月份 | 組織開展獸藥抽檢和殘留監測工作 | 分階段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300批獸藥抽檢和350批殘留監測工作, | 將獸藥抽檢、殘留監測同專項整治工作結合起來,依法嚴厲查處使用違禁獸藥和違規使用獸藥行為。 | |
4月份 | 組織開展獸藥安全使用宣傳月活動。 | 結合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組織開展獸藥法規、安全用藥科普知識宣傳月活動,舉辦下鄉進村獸藥安全使用現場咨詢活動。 | 強化對養殖戶的服務指導,大力普及安全使用獸藥和識別假劣獸藥知識,幫助養殖戶樹立正確消費觀念,指導廣大養殖戶科學,安全、合理的獸藥產品。 | |
4月份、9月份 | 組織開展兩次全省獸藥執法大檢查 | 結合獸藥及獸藥殘留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4月份、9月份組織開展兩次全省獸藥執法大檢查對全省的獸藥生產、流通和使用等各環節進行拉網式清理整頓,嚴查假劣獸用生物制品、禁用獸藥和非法獸藥產品,依法查處生產、經營等違法企業。 | 督促檢查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確保整治工作效果。 | |
4月份 | 舉辦獸藥監管執法工作培訓班 | 4月份舉辦全省獸藥監管執法工作培訓班,為全省每個市縣培訓2以上的執法人員。 | 規范執法行為,提高業務能力,建立機構穩定、執法有力的獸藥打假與監管工作隊伍。 | |
6月中旬 | 專項整治中期工作總結 | 組織各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對上半年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總結。 | 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完善,確保全年工作目標的實現。 | |
7月份 | 舉辦獸藥GMP培訓班 | 對全省獸藥生產企業負責人、質檢負責人進行業務、法規等專業培訓。 | 確保企業GMP得到有效實施,提高全省獸藥產品質量。 | |
9月份—10月份 | 開展現地獸藥監管執法培訓活動 | 對前一階段專項整治工作不徹底,工作落實不到位,整治效果不明顯的市縣,對其獸藥執法人員進行現地培訓。 | 規范執法行為,提高獸藥監管隊伍整體執法能力。 | |
第三階段 | 12月 | 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 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表彰先進。 | 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完善獸藥監管工作長效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