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不被公眾熟知的新型“瘦肉精”潛伏于某些企業和科研機構,甚至進入了某些大型養豬場。這種非法添加劑早已被農業部列為違禁品,但此后數年仍不斷有一些專家、企業投入研發,有的高校企業甚至公然銷售。
南方周末記者正面接觸了銷售者與研發者,其中秘密遂被揭開———
暗訪手記
■南方周末記者以豬場業務員的身份,用養豬業務行話、梅州話,經過一番電話交流,廣州惠華動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的業務員終于答應交易,但后因對記者有所懷疑而使交易落空。
■第二次,南方周末另一名記者又和該公司的另一名業務員聯系上,在他們回撥辦公電話確認是“豬場業務員”身份后,終于開始正式交易。交易在該公司的保安室進行,一名女出納收錢,一名男經理送了貨。
■貨在箱子里,但箱子上并沒有表明是新型“瘦肉精”萊克多巴胺,而是寫了“多維B(訂做),批號081001”的偽裝字樣。
4月22日,南方周末記者把一箱含“白粉”的神秘物件舉報給了廣東省畜牧獸醫局。
箱重10公斤,內裝豬用的飼料預混劑,是花600元從廣州惠華動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惠華公司)業務員手上購得。
被養殖業稱為“白粉”的這種東西其實是“瘦肉精”的一種,學名萊克多巴胺,豬吃了后能產生更多瘦肉,在2002年已被我國農業部明文禁用。隨后“兩高”出臺司法解釋,稱經營、銷售、使用該類違禁品可構成刑事犯罪。
南方周末記者以豬場業務員的身份,通過電話談判,就從惠華公司購得這種違禁添加劑。惠華公司業務員還稱,以前他們還把它賣給華南某超大型養殖企業,后來該企業不用了,就自己賣了。
此時距廣州瘦肉精事件兩個月,九部委正在拉網式清查瘦肉精。
染上“白粉”的惠華公司,是業內知名的高校企業,由華南農業大學(以下簡稱華南農大)與香港惠農行農業有限公司合辦,華南農大負責經營管理。“這是一個行業潛規則。”養殖業內多名專家和從業人員向南方周末記者指出。他們稱,與被公眾熟知的“瘦肉精”鹽酸克倫特羅為養殖散戶使用不同,萊克多巴胺主要被某些規模化養殖場使用,從規范化的飼料企業和動物保健品公司獲取,并且常在專家的指導下逃避檢測。所以,這種違禁添加劑更有隱蔽性。
農業部退休專家李美同教授指出,在養殖端出現的萊克多巴胺可能有兩個來源:一是從境外走私,二是我國境內化工廠非法合成,并且后者可能性最大。
化工廠的合成技術從何而來?“這是農業部做得最漂亮的事”2002年,萊克多巴胺被農業部列入《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
萊克多巴胺并非人藥,它是由美國著名制藥公司禮來公司1984年發明,美國FDA在1999年12月22日批準,允許作為飼料添加劑。但限制極多,對用量和操作程序有嚴格規定,例如每噸飼料中超過18克即為非法。
與鹽酸克倫特羅能從醫藥系統獲得不同,在禮來公司未獲得生產許可前,沒有人有途徑獲取。
不過,這難不住浙江農大飼料研究所所長許梓榮。上世紀90年代初,他向中科院成都有機化學研究所作了相關介紹,說這是提高生豬瘦肉率的一種有效的“營養配方”,成都化學所遂向中科院提出立項申請獲批,并成為科技部農村發展中心的重點研究課題。
這個項目組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萊克多巴胺合成實驗,由成都化學所負責,研究室主任宓愛巧統籌,課題組長陳代謨,成員有蔣耀忠和王玉良。另一部分是飼養實驗,交由許梓榮負責,即將實驗合成出的萊克多巴胺給豬吃,觀察其對瘦肉率的影響。
禮來公司在向美國FDA申請前,1987年就先申請了專利。因此,成都化學所可以查到禮來公司合成萊克多巴胺的詳細資料,目的就是將合成成本降低,為將來的市場化做準備。那時,禮來公司的成本約為250萬元/噸。
五六年后,成都化學所成功合成萊克多巴胺。許梓榮向成都化學所提交飼養報告,認為可以推廣,無副作用。時隔十多年后,許梓榮向南方周末記者稱,他們當時其實發現一些副作用,比如豬吃了萊克多巴胺后,會有多種疾病,但沒有鹽酸克倫特羅那么嚴重、內臟殘留高。“對方等著驗收,不好(在實驗報告)提副作用。”許梓榮解釋。
1996年2月,成都化學所的研究經科技部驗收,獲得了專利授權。后又和香港理工大學、揚州大學農學院合作做毒理實驗。實驗結果稱,基本符合國家的飼料添加劑標準。
1999年,FDA批準萊克多巴胺的消息就傳來。“怎么那么巧,所有的都沒有批,唯獨這一個,美國FDA就批了。”宓愛巧由此認為萊克多巴胺在中國離獲批也不遠了。
帶著專利資料和毒理實驗的結果,宓愛巧和陳代謨跑到農業部,咨詢能否批準萊克多巴胺的使用。農業部相關專家勸他們不必努力,理由是國情不同:一是美國都是規范的養殖場,農民高中畢業以上,而我國飼養水平低,環境差,從業農民文化低,監管難度高;二是美國人不吃動物內臟,做成動物飼料用的肉骨粉,而中國人吃內臟,殘留問題不好控制。
其實,在此之前,禮來公司在中國的負責人也跑過農業部,想獲得登記和許可批準。農業部用同樣的理由拒絕了,并告知我國的肉制品的出口以歐盟、日本市場為主,所以標準與歐盟、日本一致(它們都不批準)。
農業部的這一舉措,被許多飼料業專家和經營者贊賞為“農業部做得最漂亮的事”。2002年,萊克多巴胺被農業部列入《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隨后,“兩高”的相關司法解釋稱,如若生產、銷售、使用農業部禁用目錄中的這些禁藥(包括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情節嚴重的,可構成非法經營罪或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故而,成都化學所只能將成果束之高閣。被列入禁藥后仍研發不止
對合成技術容易山寨的原因,李美同說:“我國的化學底子好,外國公布的化合物(包括藥),基本化學專業人士一看就能做出來。”
然而一些科研院校和企業,并沒有因為萊克多巴胺被列入禁用目錄而停止研發,反而在2004年前后形成一股合成萊克多巴胺的潮流。
這與當時美國禮來公司的萊克多巴胺剛過17年的專利保護期有關。一般美國專利保護期一過,中國就可以上。
中山大學藥學院藥物化學所(以下簡稱中大藥化所)教授卜憲章、武漢工程大學制藥教研室博士王凱、華東理工大學藥學院博士生導師施小新以及清遠華辰實業有限公司等,先后匯入這股合成潮。卜憲章和施小新稱,事后才知道國家禁止,未轉讓。王凱則一直想轉讓而未遂。
在這股合成潮里,投入最多的是深圳市中寶華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華辰)。其董事長林挺華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當時他結識了剛從華南植物研究所畢業的碩士胡厚才,胡向他稱與導師用成都化學所的技術,修改了其合成路線,有望得到國家專利局的專利授權。
林挺華又咨詢了廣東的多名專家,均建議他可上這個項目。再聽聞某些“更高層人士”說中國必須要有一個東西來替代“瘦肉精”(指鹽酸克倫特羅),估計國內能夠批下來。不懂農業和化學的林挺華決定搏政策風險。2003年底,林挺華投資100萬注冊清遠華辰,胡厚才技術入股,占三成股份。其后,清遠華辰設立的精細化工廠專門做中試,領取了質檢局的生產許可證。
林挺華還委托華南農大做動物實驗等,委托中科院廣州化學公司做提高產品質量的實驗。
但變故陡生。
清遠市動物檢疫所突擊檢查精細化工廠,在車間撿到一個萊克多巴胺的包裝盒,認為清遠華辰違法生產、銷售萊克多巴胺。這包裝盒是2005年清遠華辰參加馬來西亞(該國許可萊克多巴胺作為飼料添加劑)一個展會印刷的樣品。
林挺華帶著營業執照、清遠市質檢局頒發的化工類產品生產許可證等文件到清遠市農業局,說如果查到在國內賣過一分錢,愿意接受更大的處罰。三天后,清遠市農業局解封了工廠,通知清遠華辰可以生產,但不能銷售給畜牧業。
之后,林挺華向農業部申報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末獲批。所以,盡管可外銷馬來西亞、泰國等地,但市場太小。深圳華辰對我國短期內批準失去信心,遂暫停生產。
但潘多拉魔盒一旦打開,就很難關上。萊克多巴胺的合成技術在國內外的專利資料上有,也容易從研究機構流出去。對合成技術容易山寨的原因,李美同說:“我國的化學底子好,外國公布的化合物(包括藥),基本化學專業人士一看就能做出來。”她曾目睹個別添加劑生產廠就是一個農家小院,加一只反應罐。
也有企業因非法生產萊克多巴胺被查獲。2007年7月,浙江紹興市藥監局當場查獲嵊州市一家化工助劑生產企業無證生產、銷售萊克多巴胺。在一年多的時間里,該工廠為深圳某企業共計提供萊克多巴胺產品110公斤,案值金額133萬余元。
悖謬的是,萊克多巴胺仍可像清遠華辰那樣,以化學品的名義,在國內生產后合法地賣到國外。我國藥品是許可制,無論人藥、獸藥,必須由衛生部或農業部發許可證才可以生產、銷售。但化學品只需營業許可,只要不在國內銷售,完全可以銷往許可的國家。
盡管農業部不時拉網式地檢查飼料添加劑,但化工廠卻是他們檢查的死角。面對上門檢查,化工廠通常不給他們進門,稱自己有營業執照,合法經營,而農業部門沒有執法權。在化工部撤銷后,化工廠歸屬工商部門管理,然而工商部門依照相關規定,無需了解化工廠實質的生產和銷售情況。
曾在廣州惠華公司工作的林濤(化名)說,2002年萊克多巴胺被禁之前,惠華公司試生產了十來公斤,賣3200塊/公斤。他稱,這一行業利潤較高,行業內有三家企業專門生產萊克多巴胺,它們在廣東和江浙,規模不大,會以生產其他東西作為幌子。每個企業年產量大概十噸,加起來已經夠滿足國內的需求。一般直接提供給養殖場,這樣可縮短流通渠道,減少風險。
眼紅的就是那“15公斤”
這“最后的15公斤”似養殖業的金礦,引致曠日持久的明爭暗奪,裹挾了各路專家、動物保健品公司、飼料生產企業和養殖場。
生產萊克多巴胺是為了搶奪豬出欄前最后長出的15公斤肉。
據南方某動物保健公司技術總監施可威(化名)介紹,豬在成年以后一定會沉積很厚的膘,這個膘是動物出于自我保護的本能。以農業部推廣的瘦肉型豬杜洛克為例,一過110公斤就迅速長膘。用了萊克多巴胺后,一頭豬出欄時可長到125公斤仍出瘦肉,即比不喂藥的豬多長15公斤瘦肉,多賺四五十元。
經濟利益讓陳杖榴感觸頗深:“豬肉分二類,你不打的就是二類,價錢低,不好看。一打,外形非常漂亮。很多人都以為我要賺錢的話,現在都不是幾百萬的問題,現在是千萬富翁都可以。”
因為陳杖榴同時還是農業部獸藥殘留委員會委員、獸藥評審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如果萊克多巴胺要獲許可,他的投票權重很高。
這“最后的15公斤”似養殖業的金礦,引致曠日持久的明爭暗奪,裹挾了各路專家、動物保健品公司、飼料生產企業和養殖場。
有部分專家,也因此在國家明令禁止以后,仍唱好萊克多巴胺。
2002年后,中國農業大學動物科技學院院長李德發的一個公開發布的PPT———《安全養殖模式下的豬營養研究及飼料配方技術新進展》仍大力推薦萊克多巴胺。
他拒絕了南方周末記者的采訪。“代謝時間短,嚴格停藥就沒事”,這是現在多名專家為萊克多巴胺的辯護詞,他們認為最強有力的依據是美國FDA允許使用。曾推廣鹽酸克倫特羅的浙大陽光公司的董事長陳劍慧便認為萊克多巴胺是好東西,國家“只堵不疏”才造成了克倫特羅今天的泛濫。
據陳杖榴介紹,萊克多巴胺代謝短不假,但沒有停藥期這一說,β-興奮劑的機理一致,停藥的話,瘦肉就會往肥肉方向走。更為重要的是,美國的殘留標準里除了肉之外,只有肝、腎,對中國人吃的肺、腸、胃沒有做過殘留實驗,也未設最高殘留標準。
其實萊克多巴胺即便是安全的,在美國也只有25%的養殖戶用于超大豬的后期增重。“使用要增加成本,人家本來就是瘦肉型豬,沒這個必要。”大北農集團技術總監趙雁青說。
我國禁用后,相應的檢測規定未跟上,也給不法分子可趁之機。2005年農業部的監控計劃中,明文對克倫特羅有檢疫規定,但對萊克多巴胺未作規定。廣州市要求屠宰場檢測萊克多巴胺的規定2009年1月1日才開始執行,而且56家屠宰場只有一家能檢,使用酶聯免疫吸附測定法。這是一張與檢鹽酸克倫特羅相若的試紙,一例30塊錢。
就算全檢,照樣有人有辦法逃避。
南京農大畢業的尹衛忠介紹,酶聯免疫吸附測定法僅是針對某個位置上的甲基機團進行測定,若不法分子略改變其分子結構(萊克多巴胺其分子式中有甲基,而改換甲基機團的位置較為容易),便難以測定。技術上相當于把三聚氰胺做成六聚氰胺。
施可威指出,西南某農業高校有專家搞出掩蔽劑,這種掩蔽劑會先跟檢測試劑發生反應,如此,檢測試劑就不再與萊克多巴胺發生反應。
惠華公司的業務員告知的是土辦法,停藥七至十天,讓豬體代謝完。有的人怕不保險,還喂豬吃利尿劑。
違規企業該出局
黃安群和業內多名人士稱華南某超大養殖場長時間使用萊克多巴胺,該養殖場曾把萊克多巴胺作為特大科技成果,重獎相關人員5萬元。
在利益的驅動下,某些規范化的飼料廠便在所謂的“強化大豬料”里添加萊克多巴胺。業內多名專家稱福建某飼料公司專門賣這種大豬料,每噸七八千元,一個月能賣好幾千噸。而合法的大豬料賣3000塊/噸,一個月只能賣10噸,因為養殖戶看不到效果。這些專家多次向農業部反映這種不公平競爭,一兩年前這家企業才收斂。
但即使按下了飼料廠這個葫蘆,規模化養殖場的瓢又起來了。黃安群和業內多名人士稱華南某超大養殖場長時間使用萊克多巴胺,該養殖場曾把萊克多巴胺作為特大科技成果,重獎相關人員5萬元。
業內人士均認為,用過萊克多巴胺的豬,外形與用過鹽酸克倫特羅的豬一樣。施可威說這種豬雖然外表與瘦肉型豬有些相似,但其屁股呈方形,而且很平。“只要用過,就能在肝和腎里檢出。”施可威說。目前,最可靠的檢測是高壓液相檢驗,從內臟提液體,做一例得800-1000元。
因為如此的市場需求,萊克多巴胺市場調研也跟著湊熱鬧。一份北京智道顧問有限責任公司售賣的《2008-2010年中國萊克多巴胺行業調研及投資咨詢報告》,紙介版12000元,電子版13500元。
令這么多人踩在法律紅線上的無疑還是錢。
施可威介紹,瘦肉型豬因為生長快速,細胞膜不完整,很容易自溶,在屠宰和之后的運輸過程中,肌肉會脫水,要么流水,要么發黑,俗稱“水豬肉”。這樣很難賣。萊克多巴胺之類的瘦肉精還可令其肌肉鮮紅,解決這個問題。
除經濟利益之外,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泛濫的原因還在于當事者的犯罪成本不高,即處罰力度不夠,起不到懲戒作用。2007年12月,福建金天農飼料有限公司成為福建省第一起因萊克多巴胺被查處企業。在刑事處罰之外,農業部吊銷了它的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但它仍然在從事其它飼料的生產。而施可威等多名業內人士介紹,另有一家福建飼料公司,在廣東被查處,但只是內部罰款400萬。“在國外,這樣的企業就永遠不許再進入行業。一旦被發現,就讓它翻不了身。”趙雁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