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托牛所”,是類似于“托兒所”的一種奶牛管理機制,在“托牛所”,奶農可以托管購買的優質奶牛,牧場收取一定費用,為養殖戶提供牛舍、優質牧草、統一擠奶、醫療防疫等一條龍服務,通過規模化的集中飼養,降低養殖成本,提高原奶品質。簡而言之,奶農將奶牛托付給牧場,由牧場提供統一的標準 化管理,收益按比例分成。
自從去年發生三聚氰胺事件以來,散養奶牛的原奶質量受到廣泛關注,牧場與散戶長期并存,是目前我國奶業發展的現實。在當前,國內散戶奶源供應的原料奶,占需求總量70%%以上,即使是國內牧場化程度較高,參與建設9座萬頭以上規模牧場的蒙牛乳業,其來自現代化牧場小區的牛奶也在50%%以上。因此,國內的奶源一直薄弱、分散、規模小,這從根兒上掐住了產業發展的脈門。
日前財政部下發了《關于延長原料奶收購貸款中央財政貼息政策期限的通知》,將原定的貼息期限由3個月延長到6個月。雖然這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乳企和奶農的壓力,但要徹底解決原料奶的品質問題,還需要企業聯合奶農共同加強自身的修煉。
乳業協會一位專家指出,作為保證乳品安全的首個關卡,原奶的質量決定了牛奶產品的品質,而牧場散戶長期并存的現實,決定了乳品企業必須兩條腿走路、在建設自有牧場的同時,帶動奶農共同提升原奶品質。 因此,如何在維護散養奶農的利益與保障原奶品質之間找到平衡點,是擺在國內奶業面前的一大難題。而“托牛所”的出現,是平衡兩者關系的行之有效的辦法,雖然“托牛所”未必是奶業發展的最終形式,但契合當前的形勢。
對于廣大散養奶農來說,符合國家標準的牧場可以為奶牛提供現代化的養殖。舉個例子,一般奶農不知道牛要“修腳”,而經過“牛蹄修剪”之后,牛更愿意活動,能增加產奶量,這種服務一般只有在大型牧場才有。
不過,目前仍有許多奶農對于“托牛所”不感冒,其原因在于“托牛所”在提供現代化養殖服務的同時,勢必增加養殖成本,這個成本最終將由牧場和奶農共同分擔。一些奶農覺得“托牛所”會暗中擠占奶牛擁有者的利益。從筆者了解的一些信息來看,這種情況確實存在,但不能因此否認“托牛所”這種方式,而應從機制本身存在的問題去尋找解決辦法,比如,將養殖的成本詳細列入合同,在收益中明確雙方承擔的比例,做到透明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