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切實做好豬流感防控各項工作,農業部組織有關專家緊急制訂了《農業部門應對人感染豬流感病例應急預案》,并于4月29日印發各級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試行。
《預案》明確了豬流感防控工作目標、原則和適用范圍,在豬流感疫情監測預警、疫情報告、應急處置、應急響應等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進一步規范了各級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協助衛生部門查找人感染豬流感病例病源,預防、控制和撲滅豬流感疫情,防止疫情擴散蔓延等方面的職責任務。
《預案》強調,發生人感染豬流感病例的地方,縣級以上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防控工作,同時,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啟動應急響應;要通過農業、衛生部門重大人畜共患病信息和交流合作機制,及時互通疫情監測信息;要加強對獸醫及相關人員的自身防護,協助衛生部門做好對生豬養殖場飼養、撲殺(屠宰)等高風險人員的檢測和醫學觀察。一旦發現生豬群體性突然發病,出現流感樣癥狀,當地獸醫部門應在2小時內報省級獸醫部門;省級獸醫部門確認為疑似疫情的,應在2小時內報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并采集臨床樣品送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確診。未發生人感染豬流感病例的地方,也要組織做好人員、物資等應急準備工作,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全力防止疫情發生。
《預案》要求,各級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同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落實疫情監測、調查、處置等方面所需物資和資金,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為應對可能突發的疫情提供全方位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