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外埠入鄭畜產品查驗點,嚴查外埠豬肉是否經過檢疫檢驗……記者從昨日市畜牧局召開的有關會議上了解到,即 日起,我市將對來自建成區以外的豬肉產品實行查驗準入,以確保進入鄭州市區豬肉產品的質量安全。
近年來,我市對豬肉實施了市場準入制度,本地生產的豬肉實行了從基地到市場的全程監控,三個定點屠宰廠的生豬實現了逢進必檢。但對于大批來自建成區以外的豬肉產品僅實行查驗和抽檢制度,豬肉質量還存在一定隱患。為此,市畜牧部門決定,即日起,實行豬肉產品查驗準入制度,凡進入鄭州市建成區的豬肉產品及預包裝分割肉,除了當地相關部門的檢疫檢驗證明之外,必須在調入之前進行登記備案,如實填寫《申報查驗登記單》,經過審核、查驗后,對證物相符的,換發農業部監制、鄭州市建成區專用的“豬肉產品分銷檢疫證明”,準予入市銷售;證物不符者,不得入市銷售并移交相關部門處理。今后,凡沒有鄭州市分銷檢疫證明的豬肉產品,有關部門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