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義區動物衛生監督所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通知》有關精神,自6月以來,對轄區動物飼養場落實生物安全控制措施進行了督導。截至今日,已檢查動物飼養場所78個次,并對有關單位提出了幾點要求:(一)實行封閉管理,嚴格外來人員、車輛出入控制;(二)認真落實防疫消毒制度,保障消毒效果;(三)做好人員防護,禁止患有人畜共患傳染病的人員參加生產工作;(四)病死畜禽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五)跨省調運種用、乳用動物必須提出申請,運達后要及時報驗,并隔離飼養,完成規定隔離時間并經檢查健康后方可混群;(六)對個別防疫設施、措施不健全的飼養場提出了針對性的整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