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地產畜禽產品的安全,進一步明確對生豬等“瘦肉精”檢測和查驗工作流程和措施,浦東新區完善了對生豬上市前的“瘦肉精”檢測查驗工作制度。
一是做好對生豬養殖場(戶)棚舍的編號。為了保證“瘦肉精”抽樣生豬批次的唯一性,由生豬養殖場(戶)對場內所有生豬養殖棚舍進行編號。棚舍編號要保證唯一性,不得重復,并制作棚舍平面分布圖,相關資料報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等部門備案。
二是做好生豬養殖批次的確認。由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各養殖場(戶)實際飼養情況制定對生豬等的“瘦肉精”檢測計劃,并與養殖場(戶)共同核實同一批次生豬飼養的棚舍號和飼養基數,保證每批生豬的同源性和唯一性。
三是明確產地檢疫前“瘦肉精”查驗機制。各生豬養殖場(戶)在生豬出欄報檢前必須對同一批次的生豬進行“瘦肉精”檢測。產地檢疫人員在簽證前,應仔細核對飼養批次、核對要出售的同批次生豬“瘦肉精”檢測報告;未經“瘦肉精”檢測或“瘦肉精”檢測不合格的生豬,不得啟動對生豬等牲畜的產地檢疫。
四是強化“瘦肉精”檢測結果的反饋。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及時將每批生豬的“瘦肉精”檢測結果向生豬養殖場(戶)、產地檢疫人員以及區動物衛生監督所三方反饋,實行 “瘦肉精”檢測、查驗、監督三者有機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