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順義區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動物養殖、動物產品經營、使用、貯存等各環節的全方位監管力度。(一)在動物養殖環節中,要求各養殖場(戶)嚴格落實獸藥的使用對象,使用期限、使用劑量和休藥期,使用飼料添加劑應當遵守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安全使用規范,禁止使用禁用或者淘汰的飼料、飼料添加劑以及未經審定公布的飼料、飼料添加劑,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激素類藥品和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禁用藥品;(二)在動物產品經營、使用、貯存環節中,要求涉及的動物產品必須經檢疫合格,具有有效的檢疫合格證明及運載工具消毒證明,自外省市進京的動物產品必須經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檢疫通道入境,要嚴格按照規定查驗留存檢疫證明,并建立索證登記制度及出入庫臺帳。截至目前,共檢查養殖場(戶)344個,食品加工企業15個次,賓館飯店69家,清查庫存肉食品500噸,發放宣傳材料630份,立案查處查處使用原料藥案件1起、未經檢疫案件8起,罰沒款2750元,銷毀原料藥25公斤,銷毀不具補檢條件的動物及產品2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