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27日,浚縣畜牧局獸藥監察所根據省、市有關食品安全的文件精神,對全縣的規模養殖場的用藥情況進行檢查。在檢查中,重點對規模養殖場的藥房、獸藥的購、用記錄進行了抽檢,并講解違禁藥品和過期獸藥對動物及人食用過程中產生的極大危害,進一步阻止違禁藥品進入牲畜養殖環節,通過檢查,沒有發現使用違禁藥品和過期獸藥的情況,加強了外調生豬和畜產品質量的食用安全。
11月26日—27日,浚縣畜牧局獸藥監察所根據省、市有關食品安全的文件精神,對全縣的規模養殖場的用藥情況進行檢查。在檢查中,重點對規模養殖場的藥房、獸藥的購、用記錄進行了抽檢,并講解違禁藥品和過期獸藥對動物及人食用過程中產生的極大危害,進一步阻止違禁藥品進入牲畜養殖環節,通過檢查,沒有發現使用違禁藥品和過期獸藥的情況,加強了外調生豬和畜產品質量的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