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將結合農業部今年頒布施行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三個部令開展強化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強化動物檢疫監管、強化獸藥經營質量管理3個專項行動。
據北京市農業局副局長劉亞清介紹,3個專項行動內容主要包括,強化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行動,從5月1日起利用一年時間,完成對全市所有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屠宰加工場所、隔離場所、無害化處理場所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查,未取得動物防疫合格證的不得經營;強化動物檢疫監管行動,全面落實檢疫申報制度和乳用種用動物檢疫審批制度,解決產地檢疫率不高問題,嚴格檢疫監督執法,確保動物養殖業安全和畜產品質量安全,向管理相對人廣泛進行動物檢疫監督政策宣傳,促進其遵守法律規定、履行法定義務;強化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行動,2012年3月1日前,完成對所有企業單位的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審查。
與此同時,北京市還針對近年來“布魯氏菌病”和“結核病”對本市奶牛養殖業造成的危害,實施奶牛兩病凈化項目,已被農業部列入國家試點,各相關區縣落實好奶牛養殖登記和奶牛電子標志的配帶、奶牛布魯氏菌病采樣送檢和結核病檢測、奶牛調運檢疫審批和監管及奶牛布魯氏菌病新疫苗的免疫4方面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