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新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發布后,萬州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率先行動,采取多種措施大力宣傳新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促使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動物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進一步明確新《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的相關規定,并對照整改,確保動物防疫條件符合要求。
一是與廣電部門協作,通過有線電視滾動播出,讓新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家喻戶曉;
二是將新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印制成“明白紙”,利用科技趕場下發到各地,營造社會輿論,倡導社會監督;
三是張貼橫幅或標語,在主要的交通路口牽掛橫幅,各鎮、鄉、街道場鎮附近張貼標語;
四是將《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的相關規定發布在農業信息網上,內外宣傳,提高辦理《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的透明度;
五是審查動物防疫條件時,給業主現場宣傳新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的具體條款,同時嚴格按《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審查,逐條把關,對不符合條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辦理《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
通過上述工作措施的不斷深入,目前萬州區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工作已得到社會高度重視,極大地提高了社會大防疫理念,為萬州區畜牧產業健康發展和推進農戶萬元增收奠定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