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農業廳頒發了《廣東省貫徹實施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規定,2012年3月1日后,我省將全面取締非獸藥GSP經營企業。方案提出,堅持“統籌規劃、穩步實施、嚴格標準、按時完成”的工作方針,通過在獸藥經營企業依法推行獸藥GSP檢查驗收制度,規范獸藥經營許可,強化獸藥經營質量管理,鼓勵獸藥零售向連鎖經營發展。
方案規定,各市、縣負責對轄區內獸藥企業進行GSP指導,2010年4-8月分別選定1-2個化藥和生物制品經營企業以及動物防疫機構進行獸藥GSP試點培育,12月之前統一組織觀摩評審驗收。到2011年2月,全省各縣(區)至少開展一個獸藥GSP試點并通過驗收。2011年起加快獸藥GSP實施進程,全面推進,確保到2012年3月1日前完成現有獸藥經營企業的GSP評審。2012年3月1日之后,強制全面實施獸藥GSP,開展“非獸藥GSP經營企業清理活動”,依法對非獸藥GSP經營企業予以取締。
省農業廳成立了廣東省獸藥GSP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方案要求各市、縣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也要成立獸藥GSP工作領導小組,并指定一名主管局長負責協調工作。廣東省獸藥GSP工作組長陳福林,副組長蔡樹淦。組員包括:余業東(兼GSP辦公室主任)、劉付啟榮(兼GSP辦公室副主任)、羅建民(兼GSP辦公室副主任)、李小云(兼GSP辦公室副主任)、曾平、林海丹、肖田安、陳迎豐、廖雁平、李躍龍、鄧國東、魏海濤。
據悉,省畜牧獸醫局獸醫處將負責起草《廣東省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廣東省獸藥GSP檢查員管理辦法》、《廣東省獸藥GSP檢查驗收辦法》、《廣東省獸藥GSP檢查驗收紀律》,省獸藥與飼料監察總所負責起草《廣東省獸藥GSP檢查驗收評定標準》、《廣東省獸藥GSP現場檢查工作程序》等各項實施獸藥GSP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相關市、縣(市、區)獸醫主管部門配合并制訂本轄區的實施辦法。